[新聞]入境超帶菸酒 除罪罰鍰

看板Wine (酒板)作者 (不如飲美酒,被服紈與素)時間13年前 (2013/01/28 11: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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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罪化之前是「犯罪」的行為,版上竟然還一堆人鼓勵他人犯罪.... -------------------------------------------------------------- 財政部新修正菸酒管理法相關規定,針對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超量菸酒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 的行為,予以除罪化,改處行政罰鍰,新法將自明年一月一日施行;基隆關稅局提醒民眾 留意。 基隆關稅局指出,新修正的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不 適用輸入私菸酒的處罰,且同條第四項增訂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 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的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 、每二十五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海關緝私條 例的處罰規定。 基隆關稅局表示,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入 境旅客攜帶菸酒免稅數量為酒類一公升(不限瓶數),捲菸二百支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 一磅,但以年滿二十歲的成年旅客為限。又依該辦法第四條第二項附表規定,攜帶超逾上 開免稅限額的菸酒入境,限酒類四公升,捲菸八百支、雪茄一百支或菸絲四磅以內,應主 動向海關申報完稅放行,由紅線檯通關完稅放行。 攜帶超過上述得稅放限量的部分,應檢附財政部核發的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影本或財政部 同意文件,才准報驗進口。 基隆關再次呼籲,出入境旅客對攜帶行李物品通關有疑義時,應於通關前主動向海關詢問 ,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 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 不如飲美酒,被服紈與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22.230
文章代碼(AID): #1H1V93a0 (W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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