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麥當勞點點卡退儲值金的機制違法

看板fastfood (速食)作者 (turtlenick)時間6年前 (2020/05/09 12:36), 6年前編輯推噓12(14211)
留言27則, 2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面需要先講解一下法規 所以法規篇幅會佔一部分,還請各位見諒 行政院在4/10公告了一個整合式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也就是「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我自己簡稱商品禮券契約 規範) 這個事項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項第1項「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消費糾紛,保護消 費者權益,促進定型化契約之公平化,得選擇特定行業,擬訂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 記載事項,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所以法律性質上屬於法規命令 可是問題來了 公告中寫到「自110年1月1日生效,但業者得自願自公告日起適用。」 也就是業者可以自願從今年4/10開始適用這個公告 https://i.imgur.com/Mt5QXAM.jpg
如同前面說的 這個規範是「整合式」的 整合了餐飲業、零售業、旅遊業等各行業的定型化契約規範 然而,在這個整合式的規範出來前 餐飲業本身就有自己的「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105年生效,我自己簡稱餐飲禮券契約規範) 餐飲禮券契約規範中,寫到「不得記載消費者請求退回禮券並返還價金時,得加收任何費 用之文字或類似意思之表示」 https://reurl.cc/V60epN 但是新的商品定型化契約規範中,寫到「消費者退還禮券,企業經營者得收取手續費,其 費用不得逾返還金額百分之三」 https://reurl.cc/qdnXz3 也就是說,以餐飲業的禮券為例 (包含麥當勞點點卡等電子式禮券) 原本105年餐飲禮券契約規範公告修正生效後,消費者要求退費時,業者就不能收取任何 費用 可是今年4/10商品禮券契約規範公告後,反而可以讓業者自願從今年4/10開始適用 4/10之後發行的禮券就可以規範收3%以內的手續費 雖然以旅遊業等行業來說,從原本沒有退費規範,到可以退費但會被收不超過3%的手續 費,是對消費者更有保障 可是旅遊業業者怎麼可能自願從4/10就適用新的禮券契約規範,當然會等明年正式生效再 遵守 而對餐飲業來說,約束業者的規範,原本各自行業舊的規範就有了,業者當然會選 擇適用新的規定 退費要收取3%費用對於消費者而言反而不利 也就是這樣讓業者自己決定要不要立即適用的方法,反而讓消費者權益受損 回到違法的麥當勞,麥當勞的點點卡 官網寫「不接受扣除相關費用後為負值的退費」 也就是退費要收手續費的意思啦 我自己是沒有要退點點卡 但剛剛測試性地打麥當勞客服去問,證實如果要退還儲值金的話,要扣20元手續費 但是實際上要儲值金有667元以上才能收到20元(如果以無條件捨去來算的話) 也就是,不管麥當勞是採用新的條款還是舊的 這樣統一收20元手續費才能退還儲值金的機制,都已經違法了 https://i.imgur.com/SVdkJ2D.jpg
所以提醒一下,如果往後有打算退儲值金 或是已經退儲值金的話 雖然20元不多,但還是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77.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astfood/M.1588999009.A.EDD.html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2:37:35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2:37:52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2:39:15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2:41:24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2:42:54

05/09 12:45, 6年前 , 1F
一個人賺20 號稱幾百萬的點點卡用戶 挖賽 賺翻了
05/09 12:45, 1F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2:46:47

05/09 13:36, 6年前 , 2F
悠遊卡退費也是收手續費20
05/09 13:36, 2F
悠遊卡不是禮券,是電子票證條例,它收20元合法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3:39:00

05/09 13:44, 6年前 , 3F
如果餘額不多也懶得退卡的話,悠遊卡不想用前至少可以搭
05/09 13:44, 3F

05/09 13:45, 6年前 , 4F
車搭到負額,點點卡想要冷凍不用的話,可以點餐機用到負額
05/09 13:45, 4F

05/09 13:45, 6年前 , 5F
60內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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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13:49, 6年前 , 6F
就儲值剛好的錢 用到餘額為0
05/09 13:49, 6F
如何避免手續費是一回事,法規還是要遵守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3:50:48

05/09 14:03, 6年前 , 7F
如果點卡屬禮券,就應依法遵守3%以下費用的規範。
05/09 14:03, 7F
https://i.imgur.com/8epDbum.jpg
※ 編輯: ndhuwei (114.136.177.214 臺灣), 05/09/2020 14:08:36

05/09 14:59, 6年前 , 8F
但點點卡算禮卷嗎…?
05/09 14:59, 8F

05/09 15:36, 6年前 , 9F
「電子儲值卡也算禮券」
05/09 15:36, 9F

05/09 17:40, 6年前 , 10F
高調
05/09 17:40, 10F

05/09 19:08, 6年前 , 11F
悠遊卡不算電子儲值卡嗎?
05/09 19:08, 11F
法規就不同啊,電子票證條例允許收20元以下手續費 ※ 編輯: ndhuwei (114.25.4.183 臺灣), 05/09/2020 19:46:05

05/10 04:44, 6年前 , 12F
幫高調 感謝你
05/10 04:44, 12F

05/10 09:10, 6年前 , 13F
台資不意外
05/10 09:10, 13F

05/10 09:11, 6年前 , 14F
補推 幫高調
05/10 09:11, 14F

05/10 09:14, 6年前 , 15F
補推 幫高調
05/10 09:14, 15F

05/10 09:58, 6年前 , 16F
05/10 09:58, 16F

05/10 13:25, 6年前 , 17F
05/10 13:25, 17F

05/10 17:05, 6年前 , 18F
台麥會解決問題還是解決你呢…嗯…
05/10 17:05, 18F

05/10 18:07, 6年前 , 19F
跟悠遊卡比的在想什麼?點點卡又不是電子票證
05/10 18:07, 19F

05/10 20:47, 6年前 , 20F
法務熱身中
05/10 20:47, 20F

05/10 20:48, 6年前 , 21F
就算是陳述部分事實也不可能杜絕侵犯台麥的法益
05/10 20:48, 21F

05/10 20:51, 6年前 , 22F
希望你的言論不會被台麥抓到話柄
05/10 20:51, 22F

05/10 21:52, 6年前 , 23F
速食龍頭,如果屬實算大條,記者很樂意撿新聞,訊給蘋
05/10 21:52, 23F

05/10 21:52, 6年前 , 24F
果啥的媒體阿
05/10 21:52, 24F

05/11 11:24, 6年前 , 25F
高調
05/11 11:24, 25F

05/11 12:21, 6年前 , 26F
高調
05/11 12:21, 26F

05/12 02:22, 6年前 , 27F
push
05/12 02:22, 27F
文章代碼(AID): #1UjZDXxT (fast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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