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不安全 其實是違法
鐵路法
第 57 條
(旅客等之義務)旅客乘車、託運人託運貨物、受貨人領取貨物,應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
令及站、車人員之指導。
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
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
但鐵路電化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
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
第 70 條
(違反旅客等之義務之處罰)旅客、託運人、受貨人及行人、車輛等,違反第五十七條之
規定者,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4.241
→
08/30 00:55, , 1F
08/30 00:55, 1F
railtour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