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擁戴熱心版主VS默默無名潛水鄉民之人人心ꐠ…

看板Aussiekiwi (紐澳板)作者 (不及格的植物人)時間16年前 (2009/11/29 03:11), 編輯推噓10(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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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為failed的ID在近日遭版主浸水桶 所以只好動用荒廢許久的舊IDPO文說明 在此先向接下來會閱讀到以下事件的版友說聲抱歉 抱歉讓看完的版友浪費許多時間仔細閱讀完(看完眼睛都花了吧> <) 抱歉讓一個平常只會潛水只是將BBS用來瀏覽資訊但不常發文也不了解多數人應有BBS常識 的人在此說明自己對Aussiekiwi版主的不悅 以下為事件的所有來龍去脈 或許我是在"討鞭" 但是請原諒我不得不抒發自己對公正的質疑 重複回信內容將做刪除,減少讀者還沒看完而昏倒的機會^^ 如有任何說明不當不周全的地方歡迎大家批評指教 事件開始分隔線 ----------------------------------------------- 第一篇PO文如下 : 作者 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 看板 Aussiekiwi : 標題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 時間 Wed Nov 25 02:02:11 2009 : ─────────────────────────────────────── : 打算一個人12/19號開始到澳洲兩個禮拜自助旅行(第一次一個人自助旅行,忐忑不安中) : 12/20~12/25打算先到布里斯本、黃金海岸住(該地方訂的到YH), : 然後12/26飛到雪梨玩到跨年完搭1/2飛機回台北, : 但是12/26~1/1已經訂不到便宜的地方了。 : 所以希望有可以有地方讓我窩這7天 : 好心人煩請回信報價至此^^ : u1307002@nccu.edu.tw 第二篇PO文如下:因為心急如焚,臨時想到應更加說明清楚自己的狀況需求 就再PO一篇(說真的,不常發文的人如我還真不知道可以大E修文> <) : 作者 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 看板 Aussiekiwi : 標題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 時間 Wed Nov 25 20:17:15 2009 : ─────────────────────────────────────── : : [性別] 男/女] : 男 : : [希望住宿地點] 國名/城市名 : : 澳洲雪梨 : : [希望住宿日期/人數] 日期/人數 : : 2009/12/26~2010/1/1 7天 人數:1 : : [自我介紹] : : 31歲 家住台北 上班族 貓空大畢業後窩在金融業 愛運動、旅行 目前假日時常去衝浪 : (以上不是徵婚徵友啟事,請勿擔心^^) : fb ************* 涉及個人隱私所以打馬賽克了^_川 : CS ***********************涉及個人隱私所以打馬賽克了^_川 : : [行程規劃] 大致旅遊時程/計畫 : : 打算一個人12/19號開始到澳洲兩個禮拜自助旅行(第一次一個人自助旅行,忐忑不安中) : 12/20~12/25打算先到布里斯本、黃金海岸住(該地方訂的到YH), : 然後12/26飛到雪梨玩到跨年完搭1/2飛機回台北, : 但是12/26~1/1已經訂不到便宜的地方了。 : 所以希望有好心人士願意提供低價短期住宿^^ : : : [備註事項] 個人習慣/其他特別事項 : : 會抽菸喝酒(純粹好玩),可配合沙發主人不菸不酒^^ : 個性開朗豪邁單純 : : 如有好心人士 請與我聯絡報價 謝謝^^ : u1307002@nccu.edu.tw 版主警告PO文如下: : 作者 natsugo (夢のように) 看板 Aussiekiwi : 標題 [公告] 各位板友請勿手動置底 : 時間 Wed Nov 25 20:53:40 2009 : ─────────────────────────────────────── : : : 何謂手動置底?就是po了又po讓自己的文章出現在最下方。 ^^^^^^^^^^^^^^^^^^^^^^^^^^^^^^^^^^^^^^^^^^^^^^^^^^^^^ 說真的,經版主說明說這是多數人的常識,但是白吃的我還真 不知道什麼是手動置底,沒意會到自己手動置底 : : failed警告一次,原因如下: : : 13423 ! 11/25 failed □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 #1B31-eS4 (Aussiekiwi) : 第一篇。 : : 13439 11/25 - □ (本文已被刪除) [failed] : 自刪所以沒有文章代碼,但是很巧的我有看到。(  ̄ c ̄)y▂ξ ^^^^^^^^^^^^^^^^^^^^^^^^^^^^^^^^^^^^^^^^^^^^^^^^^^^^^^^^^^^^^^ 不知道大E修文的我覺得不夠仔細就刪掉再PO一次啊 (現在我會大E修文了,而且我想這輩子都不會忘記了^_川) : : 13440 ! 11/25 failed □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 #1B3I1F7H (Aussiekiwi) : 這一篇跟自刪的那一篇一樣,只不過多個CS,雖然我不知道那是什麼啦。 : : Anyway,同一文章同一天發兩次,本來第二篇自刪我就不跟你計較了, : 居然刪了只是加一個CS然後重發,文章標題一樣,內容雖然略有不同, : 不過目的是一樣的徵求住宿。同一日po了又po,刪了又po。 : : 因此給予failed警告一次,原文刪除,再犯水桶一個月。原文會退回。 : : 此公告之後,各位板友如果要發相同性質的文章,麻煩請隔個三天, : 如果三天內再發同樣的文章將視為手動置底,就沒有警告了, : 也不再另行退回原文,直接水桶伺候一個月。 : : BTW 請多多利用置底推文區,板標也有寫,麻煩請撥冗閱讀,謝謝。 : 詳見本板 #1B0vNlXs (Aussiekiwi)#1B1Y0sPt (Aussiekiwi) 兩個文章。 : : 以上。 : : 板主natsugo 25/11/2009 小弟回覆版主第一封信件如下 : 作者 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 : 標題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 時間 Wed Nov 25 23:04:51 2009 : ─────────────────────────────────────── : : 您好~~不好意思,我並沒有任何想置底的意思 : 而且發文前也有先看過板規 : 並沒看到什麼跟置底有關的事項(八成眼拙><) ^^^^^^^^^^^^^^^^^^^^^^^^^^^^^^^^^^^^^^^^^^^ : : 也並不是要挑戰您的制度 : : 純粹是因為第一次一個人自助旅行 : 並且時間緊迫下想到有需要加強的部分所以更改內容再PO一次 : : 在此說聲抱歉,也麻煩體諒我的困難 : 謝謝 版主回信如下: : 作者 natsugo (夢のように) : 標題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 時間 Wed Nov 25 23:16:09 2009 : ─────────────────────────────────────── : : 不歡迎手動置底是PTT多數看板的常識,板上板規沒寫, ^^^^^^^^^^^^^^^^^^^^^^^^^^^^^^^^^^^^^^^^^^^^^^^^^^^^^^^^^^^^^^^^ 說真的,我還真不知道這個"常識",真的很對不起> < : 所以我沒有桶您,只是警告,把原文退回給您,並刪除。 : : 您仍可重發於板上,但請勿於三天之內重複發一樣的內容。 ^^^^^^^^^^^^^^^^^^^^^^^^^^^^^^^^^^^^^^^^^^^^^^^^^^^^^^^ 此時,小弟眼拙,誤解了此句的意思,就趕快再PO一次徵住宿文> < : : 如有需要增加內容歡迎大E修改內文。 ^^^^^^^^^^^^^^^^^^^^^^^^^^^^^^^^^^^^^^^^^^^^^^^^^^^ 不常發文的我還真不知道大E的存在> < (不常發文應該不是個錯吧^^?) : : 以上。 : : 澳紐板板主natsugo 25/11/2009 以下為接下來另一版主賜小弟水桶文 : 作者 renita (summer romance) 看板 Aussiekiwi : 標題 [公告] failed水桶一個月(~26/12) : 時間 Thu Nov 26 12:07:39 2009 : ─────────────────────────────────────── : : : failed徵伴文近日內一再重複發文 : : 已警告過但仍再犯 : : 水桶一個月 : : 26/11~26/12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0.240.26.182 : 推 lusvsjxiqp:版主幹得好 推文若有人挑撥的話 都照桶 因為看態度問題 11/26 21:35 ^^^^^^^^^^^^^^^^^^^^^^^^^^^^^^^^^^^^^^^^^^^^^^^^^^^^^^^^^^^^^^^^^^^^^^^^^^^^^^ 此時,出現版友賜小弟一鞭 ----------------------------------------------------- 因為誤解版主意思而被浸水桶後回信給另一版主如下: : 作者 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 : 標題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fwd) : 時間 Thu Nov 26 13:37:21 2009 : ─────────────────────────────────────── : : ※ 引述《natsugo (夢のように)》之銘言: : : ※ 引述《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之銘言: : : : 您好~~不好意思,我並沒有任何想置底的意思 : : : 而且發文前也有先看過板規 : : : 並沒看到什麼跟置底有關的事項(八成眼拙><) : : : 也並不是要挑戰您的制度 : : : 純粹是因為第一次一個人自助旅行 : : : 並且時間緊迫下想到有需要加強的部分所以更改內容再PO一次 : : : 在此說聲抱歉,也麻煩體諒我的困難 : : : 謝謝 : : 不歡迎手動置底是PTT多數看板的常識,板上板規沒寫, : : 所以我沒有桶您,只是警告,把原文退回給您,並刪除。 : : 您仍可重發於板上,但請勿於三天之內重複發一樣的內容。 : : 如有需要增加內容歡迎大E修改內文。 : : 以上。 : : 澳紐板板主natsugo 25/11/2009 : 不好意思~~我是經過同意後才再發的 : 麻煩還我清白 : 謝謝 ^^^^^^^^^^^^^^^^^^^^^^^^^^^^^^^^^^^^^^^^^^^^^^^^^^^^^^ 因為誤解了natsugo版主的意思,所以趕快爭取清白^_川 --------------------------------------------------------- natsugo版主回信如下: : 作者 natsugo (夢のように) : 標題 (failed)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fwd) : 時間 Thu Nov 26 20:34:48 2009 : ─────────────────────────────────────── : : 我收到另一位板主的通知,了解一下情況。 : 很顯然您似乎沒看清楚我的回文在說什麼, ^^^^^^^^^^^^^^^^^^^^^^^^^^^^^^^^^^^^^^^^^^^^^^^^^^^^^^^^^^ 很明顯版主發現我誤解了他的意思!!! : 「您仍可重發於板上,但請勿於三天之內重複發一樣的內容。」 : 在此幫您標了起來。 : : 三天,從11/25開始算一天,11/26算第二天,11/27算第三天, : 因此,您最快可以在敝板上發同樣內容的文章時間為11/28。 : : 為何我刪了您的文章,那天也算,因為這是警告的一部份, : 雖然刪除原文,但仍視同您那天發了文章,因此三天內不得重發。 : : 最後,很抱歉,您的水桶是不會解除的,等到期滿吧。 : : 如果仍對板主的判決與解釋不滿意,可以向組務反應。 : : 以上。 : : 澳紐板板主natsugo 26/11/2009 此時,小弟據理力爭回信如下: : 作者 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 : 標題 Re: (failed)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fwd) : 時間 Thu Nov 26 21:14:00 2009 : ─────────────────────────────────────── : : : 最後,很抱歉,您的水桶是不會解除的,等到期滿吧。 : : 如果仍對板主的判決與解釋不滿意,可以向組務反應。 ^^^^^^^^^^^^^^^^^^^^^^^^^^^^^^^^^^^^^^^^^^^^^^^^^^^^^^^^ 先mark起來,mark原因如後說明 : : 以上。 : : 澳紐板板主natsugo 26/11/2009 : : 所以是什麼意思?說實在的 我很少在BBS上PO文 : BBS對我來說主要是瀏覽資訊用 : 所以我並不了解水桶的意思 : 水桶是指我必須一個月期滿後才能發文嗎?! : : 相信沒有人會吃飽閒著故意挑戰BBS的規則如版規之類的東西 : 會違反規定有可能是因為對BBS的使用不甚了解 : : 文章或是信件都只是先就單方面的敘述 再等待另一方的回應 : : 往往容易造成誤會的產生 沒有人是聖人 不論是鄉民或是版主 : 人類因為可以用語言及時互動所以迅速進步 : : 因此如果方便的話,是否可以用電話來溝通 : : 積極的由相關人自行解決 而不是消極的逃避向組務反應 ^^^^^^^^^^^^^^^^^^^^^^^^^^^^^^^^^^^^^^^^^^^^^^^^^^^^^^^^^^^^ : : 畢竟這是我第一次被浸水桶 我很在乎這個 我有我的自尊 : 不容被他人誤會 ^^^^^^^^^^^^^^^^^^^^^^^^^^^^ 已有前述版友推文(讓小弟認為有人誤會我了> <) : : 謝謝 : : 以上 版主回信如下: : 作者 natsugo (夢のように) : 標題 Re: (failed)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fwd) : 時間 Fri Nov 27 06:29:30 2009 : ─────────────────────────────────────── : : 您好,希望這一次您能弄清楚,我們在說什麼。 ^^^^^^^^^^^^^^^^^^^^^^^^^^^^^^^^^^^^^^^^^^^^^^^^^ 我的確是弄清楚了,但是又如何,我也來不及PO徵住宿文了^_川 : : : 第一、您被水桶一個月意味著,您將有一個月的時間無法在板上發文或推文。 : : 第二、PTT並沒有要求板主們用電話與板友溝通板上的糾紛或爭議, : 所以您的要求,請恕在下無法接受。 : : 第三、已經警告過您,同時在回信內也指出了三天內不得發同樣性質的文章, : 所以renita板主照規定給予您水桶一個月,是相當的合情合理。 ^^^^^^^^^^^^^^^^^^^^^^^^^^^^^^^^^^^^^^^^^^^^^^^^^^^^^^^^^^^^^^^^^^^^^^ 其中有雙方認知不同的問題,何謂合情合理? : : 第四、的確您有您的尊嚴,也沒有人誤會您。板主也是照規矩辦事。 ^^^^^^^^^^^^^^^^^^^^^^^^^^^^^^^^^^^^^^^^^^^^^^^^^^^^^^^^^^^^^^^^^^^^^^ 版主是應該照規矩辦事沒錯,但是版主並不是機器人,應該可以有人類的情感理性在吧? 承認其中的誤會很困難嗎?還是說怕傷害到自己的在版上的公信威嚴^^? : : 對於您的水桶一個月,個人深表遺憾。 : : 以上。 : : 澳紐板板主natsugo 27/11/2009 小弟再次自以為是的據理力爭一次回信如下: : 作者 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 : 標題 Re: (failed)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fwd) : 時間 Fri Nov 27 12:31:42 2009 : ─────────────────────────────────────── : : : 第三、已經警告過您,同時在回信內也指出了三天內不得發同樣性質的文章, : : 所以renita板主照規定給予您水桶一個月,是相當的合情合理。 : : 您仍可重發於板上,但請勿於三天之內重複發一樣的內容。 : ^^^^^^^^^^^^^^^^^^^^^^^^^^^^^^^^^^^^^^^^^^^^^^^^^^^^^^ : 這不就是誤會嗎?您說到我誤會了您的意思 : : 就我看來以為是再重新發文一次,但不得於三天之內重複發一樣的內容。 : : 因為雙方對文字的解讀不一,造成一個月的水桶 : 也造成在我的時限內失去了一個很重要的找尋住宿的資訊地,如何叫做合情合理, : 法理都不外乎人情,更何況是個提供交流資訊的BBS站 : : 相信沒有人會白目到會被浸水桶還硬要PO文,更何況我是under在這麼緊急的情況之下 : : : 沒有人是聖人,單就這點,您回應不夠清楚抑或是我解讀有誤 : 都可以是雙方的責任,也可說雙方都沒有過錯 : : 但因為您是版主,今天我們信件的往來只有當事人知道,其他的鄉民並不了解 : 因此造成其他人對我的誤解這又該如何是好, : 是不是說今天把往來信件公諸鄉民,由眾人評斷,更不失公平原則 : : 更何況最起因的部分是因為板規上沒有明定說明, : 而只是您所說的多數人知道的不得重複發文用以置底的狀況 : 這如何不是漠視少數人的無心之過 : : 我也不是硬要您承認誤會或是錯誤(當然這需要很大的勇氣), : 只是我認為我的case並不應該默默承受這樣的待遇 : 如果您公正不阿的話,給雙方退一步的空間 : 我三天後再重新PO文便是 : : 謝謝 : : 以上 版主回信如下: (寫到到現在我的頭已經暈得差不多了,只差沒暈死過去><, 希望此時的各位也還醒著^^) : 作者 natsugo (夢のように) : 標題 Re: (failed)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fwd) : 時間 Fri Nov 27 13:10:12 2009 : ─────────────────────────────────────── : : : 您好,詳細閱讀您的來信之後,有幾件事要說。 : : 第一、很抱歉,我們無法達成共識。 : : 第二、您可以再來信詢文問,但您並沒有。 : 「您仍可重發於板上,但請勿於三天之內重複發一樣的內容。」 : 個人認為這句話已說得非常的清楚。 ^^^^^^^^^^^^^^^^^^^^^^^^^^^^^^^^^^^^^^^^^^ 您個人代表整個版是嗎^_川? : 換個說法是,請三天之後再來。 : : 第三、板主的權力與職責其來自有之。 : 板主的上任,是經由板上的板友所投票選出的, : 雖然投票率不高,但仍是經由正當程序所選出來的。 : 因此板主有權代表板上板友做出判斷與行使板主之職責。 : 到目前為止,個人不曾收到其他板友對您的聲援。 ^^^^^^^^^^^^^^^^^^^^^^^^^^^^^^^^^^^^^^^^^^^^^^^^^^^ 單就版上內容,鬼才聲援我吧> < : 至於公佈信件嘛,個人認為沒必要,請您自己斟酌。 ^^^^^^^^^^^^^^^^^^^^^^^^^^^^^^^^^^^^^^^^^^^^^^^^^^^ 對不起,我還是公布,並且有討鞭的打算了^_川 : : 第四、renita板主的公告不會改變,判決維持原案。 : : : 第五、您可以不用再次來信了,因為這件事情, : 板主們,本人與renita板主是不會改變決定的。 : : 第六、如果仍對板主的判斷有不滿之處,可以向組務反應與申訴。 : 一但組務的小組長認為澳紐板板主有執法過當之慮, : 並做出指示您的判決方可撤銷,否則這個結果堅如磐石不會動搖。 : : 以上。 : : 澳紐板板主natsugo 27/11/2009 此時,很抱歉,小弟真的受不了而喪失了禮貌 開始用比較不雅的字眼表達自己的憤怒 如下: : 作者 failed (不及格的植物人) : 標題 Re: (failed) Re: [住宿] 12/26~1/1雪梨跨年 (fwd) : 時間 Fri Nov 27 13:45:55 2009 : ─────────────────────────────────────── : : 不好意思,請恕我失去對你的禮貌 : 恕我在接下來的字句裡表達我的憤怒 : : : 第二、您可以再來信詢文問,但您並沒有。 : ^^^^^^^^^^^^^^^^^^^^^^^^^^^^^^^^^^^^^^^^^ : 雙方解讀不一,我怎會再次詢文問!!!!! : : 雖然投票率不高,但仍是經由正當程序所選出來的。 : : 因此板主有權代表板上板友做出判斷與行使板主之職責。 : : 到目前為止,個人不曾收到其他板友對您的聲援。 : ^^^^^^^^^^^^^^^^^^^^^^^^^^^^^^^^^^^^^^^^^^^^^^^^ : 廢話,光就板上內容,白癡才會聲援我!!! : : : :我收到另一位板主的通知,了解一下情況。 : :很顯然您似乎沒看清楚我的回文在說什麼, : :^^^^^^^^^^^^^^^^^^^^^^^^^^^^^^^^^^^^^^^^^ : :「您仍可重發於板上,但請勿於三天之內重複發一樣的內容。」 : :在此幫您標了起來。 : : 你這樣回 : 這不是證明你知道有誤會的產生嗎 : : 的確,你也不用再改變你的公告了 : 一個沒有勇氣guts懶蛋的人怎麼會面對自己的過失 : : 我其實最在乎的是造成其他人對我的誤會 : (這樣的情況已經發生了,就如同這次最新的水桶名單) : 但是我選擇彼此各退一步,三天後再次發文就好 : 你以為我真的那麼care可不可以PO文阿 : : : 你不過是消極的一直在運用自己的權力 : 漠視也不尊重版友所支持你的票 : 所謂的服務不是只有針對八股的形式而已 : : 我不願意向組務反應就是因為不想消極的像個要不到糖吃的小鬼吵著哭 : 而你就像個沒有肩膀的人只會要我去反映申訴 : : 不用回信給我了 : : 我自會斟酌是否公諸鄉民,有沒有必要這已經不是你可以決定的了 : 以上 在這邊感謝此時看完還沒昏到的鄉民 也希望小弟完整無誤的表現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接下來我也不便多做任何意見左右讀者 就請大家批評指教了 謝謝^^ 以上 --------------------------------------------- (我只是心急如焚的想要好好規劃自己的第一次自助旅行, 為什麼還要把那麼多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天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71.169 ※ 編輯: spudspud 來自: 114.42.171.169 (11/29 03:24) ※ 編輯: spudspud 來自: 114.42.171.169 (11/29 03:25)

11/29 03:32, , 1F
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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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3:32, , 2F
推版大+1 其實我不應該機車的 我也想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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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3:38, , 3F
我看完了耶!!! 好想發表意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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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4:01, , 4F
文章置底 本來放在版規裡 (有人說誰不會出現在紐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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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4:06, , 5F
我用lusvs帳號 版主還公佈我0425分身 事先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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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4:29, , 6F
昏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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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4:33, , 7F
我還給版主客氣 亂公佈ID 是在白痴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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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35, , 8F
所以樓上這種挾怨報復破壞和諧 自以為沒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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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版主的確有些太超過了...下台吧...換人做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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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36, , 10F
換個id是你家的事 但特地跑去嗆人家這麼久以前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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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37, , 11F
你真的是幼稚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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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39, , 12F
當你對一個地方不熟悉 你該做的是熟悉他 而不是遷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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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1, , 13F
上面要人家下台的 人家在這板上付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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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2, , 14F
樓上我想道歉啊 >> 推 mouwat: 源頭在哪阿 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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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許處理的不夠完善 但你簡單一句要人家下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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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本來就該付出的啊??? 不然當好玩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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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3, , 17F
請問憑什麼要人家下臺 大方向來說他絕無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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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4, , 18F
公佈分身id本來就不對了 版規上沒寫分身攻擊 代表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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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事情不當本來就應該檢討或下台....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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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個板要發展起來 制度的建立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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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id哪不對 請問你哪條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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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5, , 22F
到處都有自以為開分身違反板規的人被查ip 憑啥不能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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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6, , 23F
妳把這篇文章詳細讀一便就會發現不妥之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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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6, , 24F
我說的不是公布 ID 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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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6, , 25F
對 所以我說大方向上是沒有錯的 細節是處理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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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6, , 26F
請問這是什麼 >> mouwat: 紐澳霹靂火 >> 知道隱私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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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7, , 27F
什麼隱私權 是公佈你家住址還是電話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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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7, , 28F
妳也承認有處理不妥: 那就有檢討的空間或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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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8, , 29F
查我ip? 版規會不會犯規阿? 那我隱私權被破壞怎辦
11/29 08:48, 29F

11/29 08:49, , 30F
我覺得不應該到下台 你這樣講的簡單但很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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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49, , 31F
最近這三個水桶都有瑕疵...所以真的有檢討下台的空間
11/29 08:49, 31F

11/29 08:49, , 32F
請你指出ip=隱私權的輔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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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0, , 33F
樓上 那你證據呢?
11/29 08:50, 33F

11/29 08:51, , 34F
他公佈你分身只是證明了那些幼稚言論是同一人所為
11/29 08:51, 34F

11/29 08:52, , 35F
沒證據侵犯ip隱私權 >> 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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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2, , 36F
隱私權不包括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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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5, , 37F
oh my god 樓上... 再說就不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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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5, , 38F
他公佈的資訊全都是所有使用者能查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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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6, , 39F
屬於公開內容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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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6, , 40F
mouwat 請適可而止.. 樓下可以結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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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6, , 41F
只是大部分人不會想到有人會去搞雙面人不去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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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57, , 42F
所以你也要開始歇斯底里寄信要我道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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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9:23, , 43F
媽呀我看不懂 有沒有懶人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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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1:25, , 44F
公布信件不是要經過當事人同意嗎..??你公布他的信件你有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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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11:25, , 45F
他的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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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4NNWA_ (Aussieki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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