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 OPEN小將生日i-cash儲值卡補償100元事件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silvermask (開心最重要^^)時間18年前 (2006/09/01 10:11)推噓11(11推 0噓 6→)留言17則, 11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便利商店名稱】:我曾經很支持的7-11
【感想內容】:
昨天我的一位朋友 在我之前打去消基會問過了
消基會說7-11沒有權利要求消費者把發票寄回去
他們應該可以利用門市保留單據查詢
寄回發票這項要求真的很不合理 試問要是當初有個好心消費者
預購之後把發票捐給了門市裡的創世發票箱
那他現在不是得自認倒楣?真是太諷刺了
所以後來我就堅持我的立場
跟7-11說 這不是我的錯誤 為什麼我還要幫你們分擔?
結果那位客服人員就問我的訂購門市 說要去幫我查
後來又打來 竟然說工讀生把我的單據全都弄丟了 而且「只有」我的不見
可是他們可以接受我用傳真的方式 把發票傳給他們看
很好 到這裡為止 7-11整個已經是紕漏盡出
商品遲到半個月 i-cash網頁做錯還想推託(聽後來打去的網友說的)
顧客今天是要求他們應得的 你們沒有主動道歉就算了
竟然還打電話要求顧客幫他們幹嘛幹嘛
我只能說我真的很失望
一個堂堂大企業 危機處理的能力竟然如此不專業
讓人覺得他們想息事寧人 認為顧客都是賊 都想騙他們那100元
當然我覺得他們的謹慎是對的 可是不能把責任轉嫁到顧客身上
整件事情讓人感覺不受尊重
我知道這邊可能也有統一整合行銷部的人在潛水
我只想對你們說 你們可以做得更好
【附註】:
所以現在可以主張不把發票寄回去的權利之下
要拿回100元有兩種方法:1.傳真 2.請門市查單據
請堅持不要寄回發票 讓他們知道尊重顧客的重要
100元的形式也有兩種選擇:1.一張100元禮券 2.一張儲值100元的i-cash卡
雖然我是最早反應的 有權利要求2 但我還是選了1
畢竟2其實價值有200元 我不想拿我不應得的東西...
唉~大概有好一陣子不會去7-11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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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原是因為這不能控制的一切而愛你
我 原是因為這終必消逝的一切而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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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10.13
※ 編輯: silvermask 來自: 61.63.10.13 (09/0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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