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exsiby1請進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神經病)時間16年前 (2009/05/27 10:4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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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exsiby1請進 : 時間: Sun May 24 11:17:16 2009 : : → exsiby1:所以板主的暱稱是在罵誰嗎?? 05/25 21:52 : → exsiby1:我不覺得這告得成 因為他的言行舉止造成我的質疑"是神經病 05/25 21:54 : → exsiby1:嗎?"這在法律上是可阻卻違法 況且當事人並沒有要求我道歉 05/25 21:55 : → exsiby1:可推測他可能根本不在意 又或是他相當在意 那直接去告我 05/25 21:57 : → exsiby1:那完全是我跟他之間的事情 板主要求"我要跟他道歉"不然水 05/25 21:57 : → exsiby1:桶 容我直說一句"多管閒事" 要嘛你就直接依板規水桶 要嘛 05/25 21:59 : → exsiby1:就當沒看到 什麼叫作給我和解的機會= =???那是我跟他之間 05/25 21:59 : → exsiby1:的事 我有沒有道歉&他接不接受&在這個板浸水桶是三件不相 05/25 22:00 : → exsiby1:關的事 竟然可以扯在一起 真是令人匪夷所思至極.... 05/25 22:01 : → exsiby1:至於那位L 我認為他的行為可接受公評並不合乎待人處事之常 05/25 22:04 : → exsiby1:理 除我之下推文 以及板主的水桶一週可以見得 那麼我的質 05/25 22:06 : → exsiby1:疑"是神經病嗎?" 則有相當充份的理由提出 怎麼可以說我是 05/25 22:08 : → exsiby1:在用難聽的字眼罵人呢??神經病只是一種精神疾病的通稱罷了 05/25 22:08 1.這是板工在很久告白時向位很好很好的女孩告白時聽到的回答 從此之後這就變成板工的自稱,除自嘲外並沒有攻擊任何人的用意 2.對這種用辭,我的看法是自稱可以,稱人萬萬不可 以後我會在眾人爭執時特別注意對罵的用辭問題 3.對方已寄信過來承認自己的連噓不當,並且聲明不去計較那句神經病了 所以即使你不貼文道歉(或你認為自己根本沒錯),我也不會做任何追加處置 但我不希望以後板上有這些攻擊行為的出現 -- 我...喜歡過你唷y^_^y 但是...請不要再出現在我夢裏了 夢見你讓我真的覺得很幸福 可是...夢裏多幸福,醒來之後就多孤獨 不過,還是要謝謝那段日子你給我的笑容跟謝謝你給我這場好夢 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1.122

06/25 23:3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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