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一碗泡麵撕破臉! 舅告外甥女侵占

看板CVS (超商 便利商店)作者 (rocktop)時間13年前 (2013/05/18 00:49), 編輯推噓17(1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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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ppt.cc/aWee 吃泡麵沒有結帳,舅舅告外甥女侵占, 台中一名開便利商店(看圖好像是小七)的男子,僱用外甥女擔任店員, 但是這位外甥女吃了一碗35元的泡麵(看圖好像是辣白菜),使用了2張4元的影印紙, 都沒有結帳,儘管事後解釋忘記付錢了,不過身為老闆的舅舅認為, 她已經不是第一次犯下同樣問題,堅持提告,讓她記取教訓。 就是這碗泡菜口味的泡麵,售價35元,但是讓親戚徹底撕破臉,鬧上法院, 這間便利商店,位在台中市美村路上,老闆聘用外甥女當店員, 但是去年8月,外甥女刷了條碼,吃掉泡麵,收銀機也開出發票,卻沒有結帳。 同一個月,這名外甥女又列印了2張A4紙張,原本應該收費4元, 但是她卻把繳費單據直接扔到垃圾桶,事後她說忘了結帳,但是身為老闆的舅舅, 為了讓她記取教訓,決定提告。 記者:「可以幫我打電話給店長嗎?」 店員:「找一下,不好意思,他去辦事情,他不會過來。」 上午實際走訪這間便利商店,店員轉達老闆不在,無法取得聯繫, 檢察官認為,泡麵加上影印紙只有39元,被告所得的價值不高,勸雙方和解, 但是舅舅認為,已經多次給外甥女機會,堅持要以業務侵占罪嫌提出告訴。 問掛:有沒有最好不要請自己人當店員的八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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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人不一定不好 我認識的加盟主 分店的店長職務都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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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24, , 2F
自己女兒或小姨子等親戚家人接 有能力的自己人也比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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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25, , 3F
以前我們記帳方式時 也不一定會馬上付錢(老闆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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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26, , 4F
但把發票或收據扔到垃圾桶就太超過了 擺明不想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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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30, , 5F
35塊又沒多少 每天請同事吃東西交際互動費用就不只這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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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34, , 6F
於公,如果真覺得這員工沒得教了,那就請他走;於私,如果外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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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34, , 7F
女餓了,請她吃一碗又何妨?但,個人覺得這位老闆卻有點公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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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互相顛倒了...於公,念於親情不炒了她;於私,又在意一碗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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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而跟外甥女對簿公堂...唉...看來,不管幾歲,都要多學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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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44, , 10F
說好聽:大義滅親 說難聽:六親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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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人比較好凹.. 而且他告的這種鳥事根本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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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1:52, , 12F
我猜是想讓他判個緩刑 看他之後會不會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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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親戚還能搞到這地步 可見其人前科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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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人=請她離職,外人才是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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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來看,前科這麼多還繼續用只有兩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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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闆想省錢想瘋了 2.親人給壓力很大,不用他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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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個外人反而好一點,偷這種不值錢的就是賠錢請你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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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了才會去為了一碗泡麵報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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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6:30, , 19F
好像有人沒看清楚文章: 已經不是第一次犯下同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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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另有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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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7:13, , 21F
新聞不是寫了 已經"多次"給外甥女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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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只有單方面說法, 一直強調只有泡麵和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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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09:53, , 23F
好像是我常去的那間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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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16, , 24F
大家的觀念感覺不是很好...不該拿的東西就是不應該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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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多數人還是有「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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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41, , 26F
自家人最難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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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觀念,自己人比法律還要大,提告就是無情無義撕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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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50, , 28F
本案受害者明明就是那位舅舅,結果新聞寫得像他是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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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53, , 29F
檢察官勸和解是基於訴訟經濟就算了,我相信該家族裡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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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56, , 30F
也有不少親戚在一旁勸說不要提告,甚至揚言提告就斷絕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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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57, , 31F
無論於公於私做法都合理 不是沒給機會 而是屢勸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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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1:57, , 32F
係,在所謂的人情親情下,真正的是非對錯早已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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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5, , 33F
哀 何必呢? 就直接跟姪女講 肚子餓就直接拿來吃 銷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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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6, , 34F
問題 兩個喬好怎麼弄就好了 當舅舅連這點氣度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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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7, , 35F
只要不要說帶朋友來吃就好了 自己姪女能吃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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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7, , 36F
喔 是外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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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09, , 37F
這種東西也只是偶爾吃啦 超商食品常吃他還不想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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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10, , 38F
難道舅舅請外甥女吃東西 也要收錢? 就當作自己人照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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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42, , 39F
我覺得新聞可能只是片段 到底詳情如何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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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43, , 40F
就像上次有個人說存52萬 後來銀行自行扣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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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只是行員把上一個人的金額誤加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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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43, , 42F
這種明明就把存款單掉出來就可以解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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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4:44, , 43F
卻故意要做成像羅生門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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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1, , 44F
片面歸片面,但是『假設』這篇新聞沒有作假,所言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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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2, , 45F
不結帳還把單據丟掉,這擺名就是吃定你不敢對我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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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3, , 46F
就像樓上藍天大講的 這種東西自家人喬好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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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6:24, , 47F
硬是要這樣裝傻說忘記.....沒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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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7:14, , 48F
每次盤點都發現少東西 時間久了自然會不爽 不是價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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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23:22, , 49F
浪費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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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06, , 50F
如果是我 擅自拿走而且未告知我就會不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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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0:07, , 51F
沒經過同意就占便宜 即使是自家人感覺也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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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1:02, , 52F
說人家沒氣度也太奇怪了,舅舅有說要請她吃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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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1:03, , 53F
未經同意就這樣 還說什麼照顧不照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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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1:04, , 54F
不收錢是對方主動提出的才算數,可不是未經允許自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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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1:05, , 55F
去了才在講照顧後輩. 我家也有從商的人,親戚間去買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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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01:05, , 56F
西還真的沒意思要付錢的才是厚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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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19, , 57F
女的根本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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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1:07, , 58F
以前姑姑家有開雜貨店,去姑姑家總是請我們吃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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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1:07, , 59F
但我從不敢擅自拿店裡的東西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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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06:17, , 60F
如果真的不是初犯,那提告是對的。內賊可怕啊
08/08 06:17, 60F
文章代碼(AID): #1Hbb-mRr (C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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