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歐洲] 同居情侶生小孩的比例很高嗎?

看板CultureShock (文化衝擊)作者 (yxj124)時間17年前 (2008/07/03 01:27),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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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on law (二年以上同居人) 和 Boy/girl friend (男女朋友) 是不同的, Common law 享有和 marriage 同等義務和權利, 而 Boy/girl friend 可以同時有好幾個 舉證很容易,你和某人住在一起超過兩年, 所有信件及政府文件都寄到該地址, 沒有付房租的證明, 照片, 朋友的證詞, 互贈的禮物, 往來郵信都可以當證據, 不要以為都是男人付錢, 我見過女人付的 如果符合法律規定, 離婚和 Common law 分手都可以單方面決定, 但錢的部份通常會先私下協商, 協商破裂大家再法院見 ※ 引述《yxj124 (yxj124)》之銘言: : 如果原作者和男友在加拿大, : 依加國的同居法, 兩人同居超過二年, 雙方即享有和合法結婚者一樣的權利, : 未來分手可以要膽養費, 財產要均分, 可以一起報稅, 生病時是 power of attorney.. : 不論有沒有那張結婚證書, 權利和義務都一樣 : 我有一位媽媽級的朋友用兒子的名字買了一間房子, : 媽媽回台灣前叮嚀兒子要用功讀書, : 結果前腳剛走, 女朋友馬上搬進來, 從大二一路住到研究所畢業, : 兒子畢業到醫院工作交了新朋友想分手, : 女朋友很灑脫, 二話不說馬上搬出去, 下個月法院的訴訟書就寄到家裡了, : 女生要房子的一半, 七年的同居關係證據確實, 連我都被叫上庭作證, : 一年後, 房子賣了, 女生拿走一半 : 我朋友說: 早知道加拿大的同居法這麼可怕, : 當初房子就該買自己的名字, 當作借兒子住就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0.71.1.72 ※ 編輯: yxj124 來自: 70.71.1.72 (07/03 01:30)

07/03 19:28, , 1F
那如果跟別人合租房子 兩年以上不就變成同居人了 @@
07/03 19:28, 1F

07/03 19:29, , 2F
符合法律規定 是指家暴之類的判決離婚嗎?
07/03 19:29, 2F

07/04 01:23, , 3F
租房子會付租金吧, 家暴是犯罪, 只要有報案, 檢方會主動
07/04 01:23, 3F

07/04 01:24, , 4F
介入, 你 google divorce law 就可以找到法條
07/04 01:24, 4F

07/04 02:29, , 5F
那如果沒有法律上正當的理由 又有其中一方不願意分手
07/04 02:29, 5F

07/04 02:30, , 6F
那是不是就跟正式的婚姻一樣分不了了呢?
07/04 02:30, 6F

07/04 02:30, , 7F
其實我一開始好奇的是這個...
07/04 02:3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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