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抓大放小?抓小放大?已刪文
-前文恕刪
我認為,以台灣國情嚴格管理漁具不會是可行的辦法,
尤其是台灣的販售模式跟持有狀態,根本無法透過地方
基層人員來落實管控。
此處我的提議是仿效澳洲的做法,提高罰則與執法力道
,嚴格落實體型限制跟數量限制,包括外來種不得放回
等條款。
看到這邊一定會有人會說,以台灣人上上下下的尿性,
要嚴格執法無異於緣木求魚,但我認為,以台灣釣點密
集程度,以及大規模設置海巡、警察單位的現狀,比起
澳洲,台灣已經有很大的執法優勢了,現階段的問題是
法源不清跟執法尺度不一的問題。
--對於執法力道的部分,若要討論,我們也只能把各選
項放在同一執法強度下討論利弊。
你說增加限制釣客一定會反彈嗎?我覺得不然,因為以
澳洲而言,當地釣客對於政府制定的規則相當程度上十
分滿意,特別是在華人多的地區,更被奉為德政,因為
他們認為,這限制了普遍作風較不具生態保護意識的群
眾,保護了當地的生態。
更別提須購買證照才能進行釣魚行為的規定,收入被用
於復育相關魚種及諸多開銷,以支持整個漁獵娛樂業體
系良好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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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教育,我個人認為並非無效,而是需要跟嚴格執法
雙管齊下才能有用,而且無法立即見效,但其實如果有
跟年輕族群釣魚的話就會感受到,越來越多新釣友不習
慣帶魚,特別是路亞族群。
當然淡水路亞對象魚常出沒在重汙染水域,這個是硬限
制,但我覺得不少被YouTuber推坑的新釣友的確有受到
影響,這也是很經典的軟性教育成功的案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1.33.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ishShrimp/M.1585889500.A.6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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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03,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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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03, 1F
呃,我是覺得這邊本來就是在討論釣客行為吧
之所以另外發一篇就是認為有些值得學習、討論的點
這篇內文應該也沒有失焦
你會在意我說「跟他意見有出入」
那我把那句拿掉就是了 抱歉
※ 編輯: w9 (218.211.33.66 臺灣), 04/03/2020 13: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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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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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20:3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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