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野訊是與非?

看板Hiking (登山)作者 (CC)時間16年前 (2008/05/02 18:2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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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想法插播在這個討論串中不知道恰當否? 一直覺得這個主題其實是非常嚴肅的, 某登山旅行社的行為, 其實是反應了還有許多人對這個主題的不瞭解或不關心。 (恩...我一時找不到精確的字詞來描述"這個主題", 等下想到了會補上,或請各位大德幫忙。) 而且人老了,有時候會想偷懶,推推文片段的表達自己的想法, 推個文字詞都推敲得那麼就久,post文章就更久了(我是個慢郎中啊~)。 小妹以為,這個主題,可以依序分為四個層次來探討: 1.個人從事山林活動前應有的認知與準備 2.承1.,是否贊同應「推廣」一般民眾對於1.的體認 3.承2.,若贊同,應如何推廣(大處著眼) 4.承3.,自己如何貢獻一己之力(小處著手) 有關於1. 大家都非常的專業,也沒有太多的爭議, (就像現在沒有人吵地球是圓的還是平的一樣) 在此歸納成3個重點-- a.安全第一(所以知識、體能、裝備、規劃...) b.身體力行LNT c.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或是說 體貼其他山友?同理心?) 好了!報告完畢! 接著是有關2. 在這邊小妹想要區分出來的是, 個人上山前有充分準備認知並身體力行, 和「推廣」它到其他沒有這個認知或認知不足的人的身上, 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當我們看到別人做自己不贊同的事情時, 情緒當然會受到影響(不會的"人"...一定已經羽化"仙"啦~) 這只是如何排解自己的情緒的問題而已(不過這不是重點,跳過...) 在情緒已經排解完, 可以靜心看發生的事情時, 您會覺得這些做錯的事情的人, 應該「被教育」嗎? 注意了~ 是他們應不應該"被教育"如何愛護山林, 不是他們應不應該因為無知或沒有公德心而"被摒棄"在山林外或"被討厭"。 (討厭...就是一種情緒...) 如果的答案是否定的, 那"這個主題"的討論就暫時到此(第2層)為止了。 (頂多討論如何執行"被抓到的人這輩子都不准上山"吧@.@) 如果有伙伴對於這個問題,持肯定贊同的態度, 那就會有下一個岔路需要選擇: 教導這些人, 是「全部都是別人的責任」呢?(A) 還是「人人都應盡一份力」呢?(B) 如果選(A) 這個討論將進行到第3層結束 就是大家在hiking版建議政府應該怎麼立法? 國家公園管裡處應該怎麼管理? 領隊應該怎麼教育隊員?...等等等等 如果選(B) 後續的討論除了會進一步到第4層, 延伸下去還有多很多很多.... 包括「自己能為推動這個做些什麼?」 「用什麼方法來做這件事?成效如何?有沒有更有效的方法?」 好了! 形而上的論述到此結束~ 現在把野訊的行為套進來... 顯然第1點的a.b.c. 很多山友認為a.安全沒做好 (我也這樣覺得 而且我參加過類似團體 也分享了自己認為他們做不好的因素) b.LNT...最起碼colobear跟到的團做得還不錯 c.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真是讓人敬謝不敏@.@ 有關於第2點 其實小妹目前只有看到那位背包很多的大德(囧rz) 明確的表述了自己在抽離情緒這個因素後 對於這個問題是持肯定的態度(並且還提到了自己應該怎麼去推廣) 很多嗨友表示不贊同甚至生氣 有些團體那樣的行為及死不肯改的態度 我想要說的是: 是的!我知道,這種事不用遇到,想到就會一肚子火~ 我真的能瞭解那種感受(畢竟誰沒生過氣@.@)。 只是我一直不知道 除了不贊同和生氣之外 恩...在生完氣以後,有沒有其他的想法呢? 一句聽起來很高調卻是事實的話-- 生氣不就是拿別人的過錯懲罰自己嗎? 我知道大家都是好人 不會只討厭某團體 會想怎麼樣讓這塊土地的山林維持它的美麗 接著就是「這全要靠別人來做」 「除了別人 我也該盡一份心力」的問題了 其實嗨友人都很好 已經看到很多嗨友在努力了: 會當面提醒、會奔相走告希望用輿論的力量改善... 只是經過了這些年 大家也發現上面的方法 其實根本沒有效(唉~真挫折...) 那...然後呢?有沒有更有效的方法? 商業團體並不是不在乎輿論 是只在乎客戶們的輿論 它的目標客戶群大部分不來hiking版、不去web討論區 小部分目標客戶會上網做功課的(比方像我), 真的認為"已經有足夠的訊息"讓他自行判斷取捨了。 所以才會說 「要不要換一個"管道或"方式""來傳遞、宣導您想要的表達的訊息? 也許別的管道(方式),比現在的管道(方式)更容易接觸到需要被教育的人。」 繼續在此時時更新已經不是新聞的新聞, 當然還是有它的效果。 只是小妹覺得這樣的文章, "宣洩受氣的人的情緒"的功用 大於"希望能藉此讓對方收斂一些"的功用。 ...這也不是不好啦! 畢竟排解情緒也是討論版的價值之一。 另外 也許很多人對於政府的法令規章 抱著很大的期望(立竿見影) 啊~ 這樣講好像潑冷水 但是事實上 它的成效...非常慢(以我這個慢郎中的標準看來) 前陣子還在EMS版發表一些心得 是政府的某項法令 中央頒佈了七八年,各地方政府才「漸漸」落實, 更別提那個法令是多不完善、政府要發現它不完善然後修法然後又頒佈... 有很長的路 就算法規定的清楚明白 也還是有人會遊走在... (比方說...紅燈不能右轉...明知故犯的人可多著了) 更何況法規也不是我們說怎訂就能怎訂的 最實際的還是從改變身邊親友這方面的觀念做起吧 哪天若有嗨友飛黃騰達 別忘記過去曾經對愛護山林有遠大的抱負 好好的修一修法、用政府或公司資源推廣LNT:) (我這輩子是不可能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95.149

05/02 21:58, , 1F
leave no trace,林務局正開始推。而尊重山友是原則之一。
05/02 21:5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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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6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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