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野訊是與非?
把自己的想法插播在這個討論串中不知道恰當否?
一直覺得這個主題其實是非常嚴肅的,
某登山旅行社的行為,
其實是反應了還有許多人對這個主題的不瞭解或不關心。
(恩...我一時找不到精確的字詞來描述"這個主題",
等下想到了會補上,或請各位大德幫忙。)
而且人老了,有時候會想偷懶,推推文片段的表達自己的想法,
推個文字詞都推敲得那麼就久,post文章就更久了(我是個慢郎中啊~)。
小妹以為,這個主題,可以依序分為四個層次來探討:
1.個人從事山林活動前應有的認知與準備
2.承1.,是否贊同應「推廣」一般民眾對於1.的體認
3.承2.,若贊同,應如何推廣(大處著眼)
4.承3.,自己如何貢獻一己之力(小處著手)
有關於1.
大家都非常的專業,也沒有太多的爭議,
(就像現在沒有人吵地球是圓的還是平的一樣)
在此歸納成3個重點--
a.安全第一(所以知識、體能、裝備、規劃...)
b.身體力行LNT
c.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或是說 體貼其他山友?同理心?)
好了!報告完畢!
接著是有關2.
在這邊小妹想要區分出來的是,
個人上山前有充分準備認知並身體力行,
和「推廣」它到其他沒有這個認知或認知不足的人的身上,
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當我們看到別人做自己不贊同的事情時,
情緒當然會受到影響(不會的"人"...一定已經羽化"仙"啦~)
這只是如何排解自己的情緒的問題而已(不過這不是重點,跳過...)
在情緒已經排解完,
可以靜心看發生的事情時,
您會覺得這些做錯的事情的人,
應該「被教育」嗎?
注意了~
是他們應不應該"被教育"如何愛護山林,
不是他們應不應該因為無知或沒有公德心而"被摒棄"在山林外或"被討厭"。
(討厭...就是一種情緒...)
如果的答案是否定的,
那"這個主題"的討論就暫時到此(第2層)為止了。
(頂多討論如何執行"被抓到的人這輩子都不准上山"吧@.@)
如果有伙伴對於這個問題,持肯定贊同的態度,
那就會有下一個岔路需要選擇:
教導這些人,
是「全部都是別人的責任」呢?(A)
還是「人人都應盡一份力」呢?(B)
如果選(A)
這個討論將進行到第3層結束
就是大家在hiking版建議政府應該怎麼立法?
國家公園管裡處應該怎麼管理?
領隊應該怎麼教育隊員?...等等等等
如果選(B)
後續的討論除了會進一步到第4層,
延伸下去還有多很多很多....
包括「自己能為推動這個做些什麼?」
「用什麼方法來做這件事?成效如何?有沒有更有效的方法?」
好了!
形而上的論述到此結束~
現在把野訊的行為套進來...
顯然第1點的a.b.c.
很多山友認為a.安全沒做好
(我也這樣覺得 而且我參加過類似團體 也分享了自己認為他們做不好的因素)
b.LNT...最起碼colobear跟到的團做得還不錯
c.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真是讓人敬謝不敏@.@
有關於第2點
其實小妹目前只有看到那位背包很多的大德(囧rz)
明確的表述了自己在抽離情緒這個因素後
對於這個問題是持肯定的態度(並且還提到了自己應該怎麼去推廣)
很多嗨友表示不贊同甚至生氣
有些團體那樣的行為及死不肯改的態度
我想要說的是:
是的!我知道,這種事不用遇到,想到就會一肚子火~
我真的能瞭解那種感受(畢竟誰沒生過氣@.@)。
只是我一直不知道
除了不贊同和生氣之外
恩...在生完氣以後,有沒有其他的想法呢?
一句聽起來很高調卻是事實的話--
生氣不就是拿別人的過錯懲罰自己嗎?
我知道大家都是好人
不會只討厭某團體
會想怎麼樣讓這塊土地的山林維持它的美麗
接著就是「這全要靠別人來做」
「除了別人 我也該盡一份心力」的問題了
其實嗨友人都很好
已經看到很多嗨友在努力了:
會當面提醒、會奔相走告希望用輿論的力量改善...
只是經過了這些年
大家也發現上面的方法
其實根本沒有效(唉~真挫折...)
那...然後呢?有沒有更有效的方法?
商業團體並不是不在乎輿論
是只在乎客戶們的輿論
它的目標客戶群大部分不來hiking版、不去web討論區
小部分目標客戶會上網做功課的(比方像我),
真的認為"已經有足夠的訊息"讓他自行判斷取捨了。
所以才會說
「要不要換一個"管道或"方式""來傳遞、宣導您想要的表達的訊息?
也許別的管道(方式),比現在的管道(方式)更容易接觸到需要被教育的人。」
繼續在此時時更新已經不是新聞的新聞,
當然還是有它的效果。
只是小妹覺得這樣的文章,
"宣洩受氣的人的情緒"的功用
大於"希望能藉此讓對方收斂一些"的功用。
...這也不是不好啦!
畢竟排解情緒也是討論版的價值之一。
另外
也許很多人對於政府的法令規章
抱著很大的期望(立竿見影)
啊~
這樣講好像潑冷水
但是事實上
它的成效...非常慢(以我這個慢郎中的標準看來)
前陣子還在EMS版發表一些心得
是政府的某項法令
中央頒佈了七八年,各地方政府才「漸漸」落實,
更別提那個法令是多不完善、政府要發現它不完善然後修法然後又頒佈...
有很長的路
就算法規定的清楚明白
也還是有人會遊走在...
(比方說...紅燈不能右轉...明知故犯的人可多著了)
更何況法規也不是我們說怎訂就能怎訂的
最實際的還是從改變身邊親友這方面的觀念做起吧
哪天若有嗨友飛黃騰達
別忘記過去曾經對愛護山林有遠大的抱負
好好的修一修法、用政府或公司資源推廣LNT:)
(我這輩子是不可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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