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元的溯溪

看板Hiking (登山)作者 (學海無涯回頭是岸)時間17年前 (2009/05/05 00:16), 編輯推噓6(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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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六(也就是前天) 我們山社的初溯訓練,在瑪鍊溪進行 到一個雙層瀑布,高約八米 學長解們打算架繩讓學員練習攀瀑, 但由於瀑布之上有一個渠道,將大部分水流引走, 以至於瀑布的水量非常的小... 學長他們想說,國家公園內...可能頂多是農業用水吧 所以就把渠道暫時賭注部份, 讓渠道水變小,瀑布水量增大。 沒想到不久後就有漁場的老闆怒氣沖沖的過來, 原來那是引到他們魚塭的水, 我們這樣一睹水,害死了他們大約1992斤的魚。 (學長他們是真的有親自去看) 因次吵到最後的結果,就是我們陪他們十萬... 我們挺多人覺得不平, 他們漁塭明顯是違法的...渠道旁又沒例告示牌 有人說國家公園內玩水不能亂搬石頭嗎? 但是學長說,他們犯法和我們造成人家損失是分開算的, 就像有人交通違規不小心被你撞死, 他違規你也還是得陪。 陪就陪啦,阿不過真的很想去檢舉他們, 沒想到今天打電話去問台北市水利局... 他們說要打去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問 那是陽明山管的 又打去陽明山...他們說要打去台北縣立水利局...ooxx 然後打去查號台問台北縣立水利局電話, 答案竟然是"沒有這個機構"~!!?? 這是在耍人嗎? 後來在網站上查到電話, 說負責的人不再,請早上打... 我們是下午3點打的電話耶,公務員都這麼早下班嗎? 我們唯一就只能上課聽老師說, 國家公園內不能也沒有漁塭這種東西... 但是,要去哪投訴呢? 有種去外面玩玩水都會莫名惹上麻煩的感覺... 悶.... -- 悟以往之不諫 知來者之可追 實迷途其未遠 覺今是而昨非 ▁▂▃▄▅▆▇█◣ ◢█▇▆▅▄▃▂▁ 歸去來兮...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75.212

05/05 00:22, , 1F
我不知道這算哪一個標題,所以都沒選...
05/05 00:22, 1F

05/05 00:26, , 2F
用不著一竿子打翻19萬多的公務員
05/05 00:26, 2F

05/05 00:30, , 3F
那是句疑問句...
05/05 00:30, 3F

05/05 00:38, , 4F
你先去看一下國家公園法吧..
05/05 00:38, 4F

05/05 00:39, , 5F
還有必須講,該員工不在位子上不代表他就下班了
05/05 00:39, 5F

05/05 00:40, , 6F
很多時候因工作需求大部分時間不在位子上的多的是
05/05 00:40, 6F

05/05 00:44, , 7F
當不擔心失去工作,就失去服務熱忱,當過公務員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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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1:25, , 8F
原文都寫"負責人不在,請早上再打",也許人家當天請假而已
05/05 01:25, 8F

05/05 01:25, , 9F
"他們犯法和我們造成人家損失是分開算的" 真是太鄉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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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1:28, , 10F
我會覺得不法得利沒有求償的權力
05/05 01:28, 10F

05/05 01:33, , 11F
樓上討論偏離重點了吧= =...這件事真的很誇張,水堵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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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1:34, , 12F
問公務人員不如找義務律師諮詢,看法理上你們是否有賠償責任
05/05 01:34, 12F

05/05 01:37, , 13F
我覺得溪水是大家的...私接渠道再先,沒上鎖也沒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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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1:38, , 14F
誰知道將水道"恢復正常"會導致他們損失?這是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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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09:20, , 15F
你也不是在討論法理上是否有賠償責任 ? 我們講的是同一件事
05/05 09:20, 15F

05/05 09:20, , 16F
不用一開始就說別人討論偏離重點吧 ^^|
05/05 09:20, 16F

05/05 11:18, , 17F
瑪鍊溪的養殖業者恐有不法得利的問題 水不能私接
05/05 11:18, 17F

05/05 12:15, , 18F
都沒有人覺得錯字很多嗎....orz
05/05 12:15, 18F

05/05 13:11, , 19F
對不起ledia;我說偏離主題是在指更樓上的公務人員討論 >"<
05/05 13:11, 19F

05/05 18:08, , 20F
大家可以看一下國家公園法第九條及第十四條。
05/05 18:08, 20F

05/05 18:09, , 21F
該業者是否為違法更改渠道接水,仍有商榷之虞。
05/05 18:09, 21F

05/06 07:05, , 22F
那也要業者有水源及魚塭處的土地 或經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
05/06 07:05, 22F

05/06 19:23, , 23F
所以我說有商榷之虞,我想原po們自己該去搜尋相關資料等
05/06 19:23, 23F

05/06 19:23, , 24F
而不是什麼都不查清楚就直接主觀認定業者是違法的
05/06 19:23, 24F

05/07 07:44, , 25F
是不是國家公園警察隊管的....
05/07 07:44, 25F

05/09 10:18, , 26F
台北縣公務員很多是非常忙的
05/09 10:18, 26F

05/09 10:18, , 27F
還有....是台北縣政府水利局....沒有縣立這種東西
05/09 10:18,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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