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哇哈你真的很過分
※ 引述《h12345 ()》之銘言:
: 這個帳號是跟朋友借的
: 這件事情發生在端午連假
: 我們報名了哇哈登山社 5/28~30大霸群峰活動
: 27號晚間我們登上哇哈的小巴
: (分別在台中豐原及竹北高鐵站接駁)
: 前往新竹觀霧, 當晚在觀霧的清泉民宿下榻
: 我相信這是一間便宜的民宿, 因為他其實蠻破敗
: 廁所簡陋, 牆壁斑駁
: 隔日清早約4點起床後, 吃一頓早餐(一塊35元麵包配1杯巧克利, 共約50元左右)
: 搭車經由大鹿林道前往大霸尖山服務站
: 就在半路突然發現大鹿林道12K左右山崩, 全車被迫撤退
: 大家都以為哇哈之後會給我們合理的退費
: 哇哈今日寄給我們以下賠償條件:
: OOO 您好
: 很遺憾這次端午連假
: 因為突然的山崩阻斷了道路
: 造成大家期待已久的大霸群峰無法成行
: 雖然行程所有的費用都已經支出而無法退款
: 但同樣都是喜好登山的我們
: 非常理解您的心情
: 將特別給予您下次參與活動八折的優惠
: 希望可以盡量補償您這次的損失
: 感謝您的支持!
: 哇哈山友屋 敬上
: 我跟同車的一些朋友都覺得這種賠償太扯太沒誠意
: 哇哈的名聲似乎不錯, 所以就是這樣嗎? 不要吃人夠夠
: 我將我所有實際花費試算一下
: (以交通距離最遠者試算)
: 假設台中出發到新竹為200元, 回程200元
: 清泉民宿1人600元
: 總共花費為1000元
: 這個活動我繳交5900元, 等於我虧了4900給哇哈
: 未來如果我報名6000元活動並打8折優待, 則省下1200元
: 也就是說我實際虧4900-1200=3700給哇哈
: 真不愧是"商業"團阿
: 處處以自己的營利為優先阿
: 天災也要賺天災財嗎?
: 有沒有想過我們花了5900結果換來1000元的服務的感受阿
: 浪費連假2天白受罪, 是還要被哇哈欺負是嗎?
: 我根本不相信協作+山屋的錢會花到3700元
: 哇哈有從其中賺取差額
: 並以一車20人計算, 哇哈肯定賺了不少
: 如果同行的人有看到此篇文章
: 請保留你的匯款收據以及所有憑證
: 我們可以走消保官
: 可以走調解
: 可以走團體訴訟
: 可以到蘋果爆料
: 是有那麼喜歡賺錢
: 我以後不會再選擇哇哈
: 太商業了
: 你要殺雞取卵就稱你的心
其實小弟也覺得滿同情旅客的
畢竟難得有假日可以上山卻被大雨壞了心情
但是費用這點哇哈說得也有道理
哇哈網頁裡有提到5900包含:
1 出發地到大霸尖山服務站來回車資
2 三天早餐、兩天晚餐
3 兩晚睡袋
4 兩晚九九山莊
5 三天嚮導費
基本上1是直接花掉了
因為車資方面下山時一樣有坐車回去 除非說哇哈把山友丟包在山上 否則車資沒有爭議
如果旅客真的堅持要退回程的話 那當時應該要自己叫車或自行搭車回去
2的餐費方面如果是吃餐廳那還情有可緣 但商業團的餐點通常是包含生鮮食材
這些東西只要準備好了 沒吃掉就只能丟了 更何況採買、事先烹調或是包裝都是一筆費用
這些工費成本才是真正的支出 至於物料成本那反而還只是小部分
拿預炒食材的工人費用跟食材相比 根本九牛一毛 這就像飲料店一樣 糖水一樣很便宜啊
但是喝一口不喜歡要退對店家而且也是很困擾 一杯蜜茶的水、蜂蜜成本可能是三塊錢不到
貴是貴在已經花出去的電費、瓦斯、裝潢、工人、調理等等
更可怕是的店租、設備、宣傳、加盟金 那些算進去的話其實飲料店的利潤就削掉很多了
3的話睡袋是出租品 租出去後就算提早還 外面的出租店一樣是付全額的
同樣的道理 東西租出去了 就因此散失了那幾天轉出租給別人的價值
就算臨時提早拿回來還 出租店也很難找到最後一天才來租睡袋的客人
絕大多數的客人都不可能在最後幾天才開始找出租店租睡袋
所以要店家承受這些損失很不合理
如果這可以退的話那以後就乾脆每間都租一週只用三天 店家不就虧死了
4是唯一看起來可以退的 這部分山友可以爭取
5的話人事費用大都是以件計費或是月薪制 不管是以件計費或月薪制付了出團退也不合理
畢竟嚮導也是勞工 嚮導端午上山就必須放棄其他的工作機會 即使多了一天兩天
也來不及在兩日內找到替補的工作機會 所以這件退費一樣也非常不合理
哇哈願意給八折的優惠已經非常實惠了 就算是畢旅或是機關團體通常也是如此
畢竟旅行這種行業本來就是服務性質的
就像轉帳一樣 我轉出去手續費15元 不喜歡再轉回來 銀行會退15嗎?
或是剪頭髮 剪了不喜歡 那理髮費能不能退?
點了二碗咖哩飯吃了一碗卻跟老闆說我吃飽了 第二碗要退
老闆拒絕卻硬要堅持第二碗又沒吃到 為什麼沒有全額退?
問題根本不在物料啊 旅遊又不是零售業 成本都在服務費、精神、人事成本
不能跟零售劃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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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8.235.36.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96367853.A.16D.html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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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服務料工費、人事、後勤基礎設備、損失的其他工作機會才是最大的成本
這些就跟飲料店、理髮店的性質一樣啊 剪一顆300元的頭電費也沒有多少成本
那優待一下老闆電費算整數一元好了 利潤算299元合理嗎?
感冒了去看病 結果沒好 那可以跟醫生說我要退費 藥也很便宜啊
學名藥一人份可能10塊錢 但是掛號費、診療費也都要退嗎?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0: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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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如果睡袋是九九山莊的話那3我同意您的看法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0: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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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利潤我真的覺得怪怪的 如果我是客人我會覺得這也不是很光明的做法
把工人請來了 然後再請他提早回去 我是覺得工費還是一樣要算的
這有點像之前有某知名餐廳要求員工中午休息時要打下班卡一樣 很奇怪吧
而且嚮導的性質有點像是僱佣 請一位工人幫旅客做事 旅客的本質比較像是老闆
那這樣的話不就變成有點慣老闆的性質
就好像說今天下雨了 沒客人 所以就不付工人錢 說來也不公平啊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0: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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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樣老闆(旅客)的勞工(登山社)已經花費很多時間在規畫行程、每天早起報名搶位、
隨時待命老闆(旅客)的on call 還要接待 確認付款 幾乎是每天在待命 這個服務過程可能
是一個月硬要算入這些計月成本 一個勞工的成本可能不止這些 至少也是好幾萬的數字了
硬要扣掉這些都充當利潤的話 雨季時虧本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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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的話又更不合理了 睡袋放在山上是為了旅客準備 同時也要承受天災的風險或是準
備防止天災影響睡袋品質的遮蔽設備及安放的探勘成本 都一樣不會是小數字吧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1: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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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要問問看雪管處道路中斷導致無法通行是否能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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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守在電腦前點申請、這也是成本啊 守在電腦前就不能去其他公司上班了 一樣是損失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1: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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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這我就真的不懂了 除了排雲我都是自揹睡袋的 睡袋放在山上我還是第一次聽到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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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哇哈辦理這些事的人也都有持續進行這些服務(吧?
如果有的話那這也很辛苦(吧?
我自己抽山屋也都被搞得很煩 而且熱門的山屋難抽 冷門的山屋床位少一樣也不好處理
有的山屋十幾人一團進去就幾乎滿了 每天都有新的抽籤結果
要弄好這些東西一點都不輕鬆 如果把每一天抽山屋的時間集中在同一天可能很好處理
但要連續看住30天 每天就算只花幾十分鐘還要每天掛在心上不能忘掉
這種工作一點都不愉樂啊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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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嚮導當天沒有翹班一樣跟著大家一同上去 但是嚮導失望的下山
那幾天的經濟一樣歸零 旅客也沒有幫嚮導找那幾天的工作 這樣嚮導也是損失啊
這是跟零售最大的不同 零售的商品退了回到架上長得仍然一模一樣
但是嚮導退回山下 短時間找不到替代的工作機會 服務業跟零售這樣複制過去有點牽強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6), 06/02/2017 11: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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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討論過了啊 就是勞工跟僱佣的觀念 公司沒有賺錢也不該以此為由要求員工當志工
※ 編輯: Kulapica (38.132.119.228), 06/02/2017 18: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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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啦 您把訴求先寫好 5900要退多少您覺得合理
然後其他條件也順便寫清楚 例如要求比照福島核電廠一樣出來下跪道歉(舉例啦 別當真)
再敘明您要求的退費金額的依據是什麼 不然我講什麼您都不會開心的
※ 編輯: Kulapica (38.132.119.228), 06/02/2017 18: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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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已經很累了 可以下班了嗎?
cpu還有分網購跟實體店面 實體店面不見得有七天鑑賞期
退貨的保證是保證品質有沒有問題
今天你要要求全額退費除非說你舉證了嘻哈的服務品質有明顯瑕玼例如嘻哈放你鴿子
結果旅客到山上等無人或者嘻哈根本沒幫你申請入園證也沒幫你預備餐點
這就可以要求退費 但今天嘻哈都和你到大鹿林道了 他們該做的事也都做完了
退你1200也蓋得過嚮導費和九九山莊費 要求其他已實現的成本志工化真的不合理了
我也無力再戰 皮卡小弟已經去戰鬥能力
這也讓小弟想到皮卡丘失去戰鬥能力時小智還是會把他收進寶貝球
沒有要求神奇寶貝一定要打到死亡為止 責任都是有限的
服務業的性質是每個人要做到自己的服務 其他的還是要靠天時地利人合
皮卡小弟很累了 放小弟回寶貝球好好休息吧 嗶咔嗶
你要再戰的話我也無法招架 可以換手了嗎?
※ 編輯: Kulapica (38.132.119.227), 06/02/2017 18: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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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家的小孩對其他人因這種小事提出這種要求我會直接賞他一巴掌罵他無恥
只有在對方違法、負有損害賠償責任的時候才能要求對方用自己的財產賠
例如對方車禍把你撞傷了 而且這種賠償除非是雙方私下談好雙方同意
否則強制執行要經過法院裁定才有效
這一個問題是本系列文中我唯一覺得有嚴重跨越道德底線之虞的想法
如果你這樣要求的話 那隨便一個人都可以宣稱自己因此行程取消而損失1000萬
要求對方賠償 你想可能嗎?
你可以要求你的員工生病要來上班 如果沒有如期完工因而造成訂單損失10億元
全部要賠償 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同理 要求登山社(類似旅客的僱佣)要負天候的完全責任
無法達成其因天災損失全部無限責任賠償 合理嗎?
假設你買cpu結果電腦被駭 商家也要用家產來賠嗎?
假設你買cpu結果端午節下午淹水 商家也要用家產來賠甚至因而造成電腦資料遺失損失10
兆 商家需負擔這些責任嗎? 雨是登山社下的嗎? 道路中斷是因為登山社破壞造成的嗎?
而且b7736你這句話「為什麼K大您和大部分贊同不退的板友」是什麼意思?
我有提到有些費用是可以爭取退款的
但你這句話的意思好像是在誤導大眾表示本人贊同所有費用都不得退 是嗎?
你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還有 你的想法我也不是完全阻止你或遊客去實現
有爭議的話遊客也可以去法院告 民事庭或刑事庭都好找好律師看要告哪些
或許主張損害賠償責任也是一個選擇 但告的時候理由要選好免得被以為是訟棍
※ 編輯: Kulapica (38.132.120.90), 06/03/2017 03:15:31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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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提問你不敢回答對吧? 為什麼你要寫那些可能誤導別人的話呢?
各行各業都是如此 不管賣cpu還是賣其他東西都一樣 產品沒有瑕玼
憑什麼要別人負無限責任 負無限責任的問題也不是板上的人能幫你解決的
如果你是當事人的話自己去上地院、地檢署提告才是正解
要求別人負無限責任 如果我賣東西也不會想賣你的
你的「看的人自有公斷囉」這句話也非常讓人難以適從
你的「大家理性討論你要這種態度」也顯示出你的做人處事習慣 我也不便評論了
※ 編輯: Kulapica (68.235.36.117), 06/03/2017 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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