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辦理配偶簽證跟臨時綠卡,會和原有的觀光簽證有衝突嗎?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sponge bob square pants)時間18年前 (2006/11/02 03:0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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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有類似經驗的大家下列問題,謝謝! 我明年初計畫跟美籍男友於台灣結婚並辦理配偶簽證CR1跟臨時綠卡, 現持有B1/B2觀光商務簽證,今年一月初拿到的, 目前共入境美國三次,之前停留共三個月, 所以第三次入境(10/26)在舊金山機場便進了小房間二次審查, (我在visa版上有po這次的經歷),後來拿到一個月的停留期, 這些出入境資料跟原有觀光簽證,會影響到時候申請轉換成配偶簽證嗎? 回台灣後到AIT遞件申請會不會有問題呢?感謝大家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158.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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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拿觀光簽入境美國結婚,你就不用擔心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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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IF3Pmv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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