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媽媽要申請公民 要怎麼讓非法居留的小ꬠ…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willieliao (Willie Liao)時間17年前 (2007/04/10 13:53)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1/1
※ 引述《bubuchax2 (永遠的祝福)》之銘言:
: 媽媽今年八月剛好滿五年 是不是在90天前可遞交I 400表格??
是的。如果滿足居住條件的話(住滿兩年半且沒有一次出境超過六個月)
另外,是n-400不是i-400:p
: 依據現在的速度 考試跟宣誓大概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完成??
這個要看妳當地的移民局的速度,我在的dc目前要一年左右(處理加上宣誓)
最近歸化入籍的人數大增,有變慢的趨勢,您可以到uscis的 case status online
查一下:
https://egov.immigration.gov/cris/jsps/index.jsp
: 小孩是用觀光非法居留 已經再美唸書兩年 今年八月十八歲
: 是否有辦法讓小孩可以有合法身份居留??還是得回台灣一趟??
回台灣的話小孩就受到非法居留一年以上十年不得入境的規定,現在還是不要
出境的好。
現在您所要做的是:
第一,要找出當初合法入境的證明(觀光簽證)
第二,您媽媽一定要在小孩滿21歲之前成為公民
第三,小孩在這之前不可以結婚(除非嫁給美國公民)
第四,當媽媽成為公民之後,馬上提出小孩的移民申請。
原因是,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只要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21
歲以下未婚的子女)是合法入境美國,即使他們的身份已變黑,他們也可以合法的
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並調整身份。作為美國公民的子女,申請綠卡沒有配額的限制
,因此小孩除了可以在美國境內合法調整身份之外,還不需要等待漫長的排期。同
時,小孩也不需要向245i條款一樣要繳1000元的罰金。
: 大概要多久的時間 因為很多大學跟以後的工作 會需要合法身份
: 還需要填什麼樣的表格??
這個您最好請教律師,我還沒有小孩,沒填過這個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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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8.49.28.120
推
04/11 00:3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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