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媽媽要申請公民 要怎麼讓非法居留的小ꬠ…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Willie Liao)時間17年前 (2007/04/10 13: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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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ubuchax2 (永遠的祝福)》之銘言: : 媽媽今年八月剛好滿五年 是不是在90天前可遞交I 400表格?? 是的。如果滿足居住條件的話(住滿兩年半且沒有一次出境超過六個月) 另外,是n-400不是i-400:p : 依據現在的速度 考試跟宣誓大概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完成?? 這個要看妳當地的移民局的速度,我在的dc目前要一年左右(處理加上宣誓) 最近歸化入籍的人數大增,有變慢的趨勢,您可以到uscis的 case status online 查一下: https://egov.immigration.gov/cris/jsps/index.jsp : 小孩是用觀光非法居留 已經再美唸書兩年 今年八月十八歲 : 是否有辦法讓小孩可以有合法身份居留??還是得回台灣一趟?? 回台灣的話小孩就受到非法居留一年以上十年不得入境的規定,現在還是不要 出境的好。 現在您所要做的是: 第一,要找出當初合法入境的證明(觀光簽證) 第二,您媽媽一定要在小孩滿21歲之前成為公民 第三,小孩在這之前不可以結婚(除非嫁給美國公民) 第四,當媽媽成為公民之後,馬上提出小孩的移民申請。 原因是,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只要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和21 歲以下未婚的子女)是合法入境美國,即使他們的身份已變黑,他們也可以合法的 在美國境內申請綠卡並調整身份。作為美國公民的子女,申請綠卡沒有配額的限制 ,因此小孩除了可以在美國境內合法調整身份之外,還不需要等待漫長的排期。同 時,小孩也不需要向245i條款一樣要繳1000元的罰金。 : 大概要多久的時間 因為很多大學跟以後的工作 會需要合法身份 : 還需要填什麼樣的表格?? 這個您最好請教律師,我還沒有小孩,沒填過這個表...: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49.2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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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台灣的話,國防部會很歡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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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6oPI4V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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