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北美] 請問可憑觀光簽證入美結婚嗎?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7年前 (2008/02/26 04:44),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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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da (為了未來)》之銘言: : 今年可能會去美國一趟 用觀光簽證入境 : 看情況有在考慮直接與男友在美國結婚 (男友是公民) : 但我想到觀光簽證的前提是"不得有移民企圖" : 但我用觀光簽證進去後卻有行結婚之實 : 請問這樣會留下壞記錄/黑名單嗎? 你說的前提不重要 重點是,若入境的目的是觀光,卻馬上結婚,就有明顯的詐欺嫌疑 但美國法律沒有規定觀光客不能和美國人結婚,也沒規定不能辦綠卡 所以如果這個觀光客單純的入境觀光,卻和美國人談戀愛,最後決定結婚、辦移民 這是法律允許的。這兩個情形的不同在哪? 一個是入境觀光「卻」臨時決定結婚 一個是明明想去結婚「卻」故意用觀光簽證入境來省麻煩、佔便宜 所以有律師認為最好在入境3個月以後再企圖改變身份,這樣做「比較有誠意」 實作上完全由移民局自由心證來判斷合不合理 : 還是我們應該等到男友再來台灣一次時在台灣結婚比較保險? : k1 fiance visa 這是最合法的做法。辦了未婚妻簽證,就可赴美結婚(期限內),然後境內轉換為綠卡 需要的時間也不算特別長 : k3 spouse visa (非移民簽與移民簽) K-3或移民簽都是在台灣結婚的情形 移民簽的做法最簡單,但要等到辦完之後才能入境,一入境就取得綠卡 K-3沒有比較快,只是提早到美國申請轉換身份,早一點點入境,很少人這麼做 : 以上三種 大家又比較建議怎麼做叫簡易呢? 想在台灣結婚,也不急著去美國,就辦移民簽 想在美國結婚,就辦K-1簽證(要一段時間); 想嘗試灰色地帶,就用觀光簽,最省時間 : 以大家的經驗來說又各花多久時間? : 謝謝大家!!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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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是21號入境,同月29號就結婚,但是是用f1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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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面試時,沒被問,一切也都很順利,看面試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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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七月結婚,九月遞件,12/31收到綠卡,,你參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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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我比較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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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和F也不同;B會受到最多的關注;F是可長住的學生,情形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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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月進,九月結婚 拖到十二月才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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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moYOhm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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