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請問美國公民入籍時間跟結婚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7年前 (2008/07/12 06:04)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 2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Songkb (揮灑陽光淚)》之銘言:
: 2005 7月5號 居民身份起始 (綠卡上面的Residence since 寫著 2005.7.5)
: 馬上申請回美證 (因為要回台灣唸大四)
: 2005 7月27號離境回台 (總共只在美國待三週)
: 2006 7月18隔一年整再度回美 ----------- 一直到現在
: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之下假如我接下來都不離開美國的話
: 到底申請入籍的時間是 2010 七月 還是2011 七月呢?
2011
: 我本來也認為是 離美超過半年移民監的計算就要從頭開始
: 但朋友又跟我說是等你住滿兩年半後
: 在不超過居民身份起始日的情形下 往後回推五年ok即可
不對
: 故想了解一下正確的情況應該是什麼呢?
你對
: *
: 另外聽說"連續"在美國住滿913天的話 可以提前三個月入籍? 是真有其事?
沒有
如果配偶是美國公民,則可以在同住3年之後入籍,但數字也和上面不太一樣
: 以上這個是入籍問題
: 另外還有關於結婚的問題想要請教板上各位達人
: 我女友中國籍 目前是持I-20在美留學 (正在讀大學 兩年後畢業要繼續留下讀研究所)
: 假設幾年後我拿到公民並與她在美國結婚的話 她的學生簽證會不會出什麼狀況?
不會
: 爬版上的文章發現 留學生似乎不能有移民意圖
正確說法是,有了移民意圖後,申請多數類別的非移民簽證/身份容易被拒絕
如果已經是非移民身份,沒有要延期、重新簽證等等,就沒有影響
任何合法身份的人都可申請移民,只要入境時沒有牽涉到詐欺即可
: 我本來的計畫是認為 反正結完婚她也要半年到一年才能拿綠卡(這部份有錯請指正
: 反正她還有學生身分可以留在這裡 那就不用分隔兩地等身份
: 不知道這想法是不是太天真 ....
這個問題很單純,版上經驗不少
公民的配偶是很簡單的事,一結婚,公民的配偶就可以辦綠卡
一旦送出綠卡申請,這個人的身份就是AOS (轉換綠卡中),就不必再管身份問題了
比較方便的做法是現在就結婚,等到你拿到公民時已經結婚超過2年
她就沒有假結婚的顧慮,可以直接拿到正式綠卡。
你2011年申請,2012~2013才會拿到公民,所以在2010年結婚應該就差不多了
不想這麼早結婚也沒差,只是未來多一道手續
要注意的是2010年申請研究所時,如果當時有移民意圖,就可能學生身份被拒
只是和綠卡持有者結婚並不至於有移民意圖 (除非傻傻的去辦綠卡眷屬的親屬移民)
: 問題很多很繁複 畢竟事關重大 歡迎指教批評 小弟在此先叩謝了!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推
07/13 21:09, , 1F
07/13 21:09, 1F
推
07/14 03:48, , 2F
07/14 03:48, 2F
推
07/14 05:04, , 3F
07/14 05:04,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Immigration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