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人不在美,仍可申請白皮書嗎?
※ 引述《rvn10 (大聆的阿里貓貓)》之銘言:
: 而且我還有一些個人的因素,今年實在無法在美國久留(大概只能待一個禮拜)
一個禮拜的話實在很困難。
如果有一個月的時間,那麼你應該到美國當天(文件準備好)遞交 I-131,
照著 instruction 上面 expedite 的部份照做(所以不能電子申請,
只能紙上快遞申請,並且附上為何 expedite 的證明,
並請內附兩個快遞回郵信封,這些都是 instruction
上面寫得很清楚的)。然後(我的經驗)一兩個星期以後收到指紋時間通知,
三個星期以後打完指紋就可以回台灣了,一切合情合理合法。
計畫這樣做的話,務必先在線上查好郵局與快遞的地點與開放時間。
一個禮拜的話,我會考慮 either 在境外申請碰運氣 or 在境內申請看能否
在 AIT 打指紋(有謠言說非常少數狀況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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