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幫配偶申請綠卡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e specialist agent)時間17年前 (2008/08/30 07:0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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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asyllable (其實..這樣就很好了..)》之銘言: : ※ 引述《miluco (I'm feeling lucky)》之銘言: : : 跟這個沒有太大關係,頂多就是多一個人的485申請費,跟律師可能多charge的錢 : : 你大可以等你男友將來要file 485時或file完後再另外遞你的485 (前提是那時你們已經 : : 結婚) : : 小公司可以這樣做,大公司不大可能讓你這樣做 : : 看來你的公司不大也不小,因為小公司會讓你自付 : : 大公司根本不care加幾個眷屬 : 所以  :  是不是說如果男友將我的名字填進配偶欄 按照規定 公司就得一起幫我付相關費用? 沒有這個規定; 這個配偶欄是無關痛癢的 :  至於公司大小 :  我們公司沒有 MS 的規模 :  總員工人數大約 300 人(含非美國辦公室) : : 純粹看公司的policy,你也可以私下問公司的律師 :  所以是看公司政策 法律上並沒有相關規定是嗎? 配偶算是衍生的申請案,公司沒有義務幫你付錢 (但很多公司願意) 配偶的附屬申請也是法律保障的權益,甚至可以神不知鬼不覺的自己辦,公司完全不知 : : 明年申請到H1明年11,12月回台灣沒什麼問題,gap的話那就得看你們綠卡辦得怎樣 : : 6月opt到期, 10月h1才生效, 如果明年你符合opt extension,那就可以繼續工作 :  我記得不是只要有拿到 H1B OPT 會自動延長至 H1B 生效日期嗎? 他就是指cap gap extension 別忘了你有可能抽不到H1,那個時候就只能祈禱綠卡辦得夠快,能即時拿到EAD 否則就會有一段時間不能工作 :  和 OPT 29 個月的 extension 沒有關係 不是嗎? 他不是指17 month STEM extension :  有錯請指正 : : 如果不符合的話在6月前綠卡進程已經在I-485 pending時,你可以申請EAD工作 : : 應該是,在你男朋友遞交I485前結婚 :  真的很謝謝您的回答 給了很多解答! : 謝謝~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58.140.1.28

08/30 08:00, , 1F
謝謝二位的解釋,真的很清楚!
08/30 08:00, 1F
文章代碼(AID): #18k84jOt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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