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I140及I485的一些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sagit (不吃辣怎麼胡的出辣子)時間17年前 (2008/10/14 07:05)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 3人參與討論串10/10 (看更多)
在板上搜尋舊文章的時候看到這篇
對於下面推文的回答產生了一些疑問:
先敘述一下個人情況
目前H1B有效, I-140一個多月前送件(eb2)
目前I-485已經準備的差不多 就等公司處理好後送件
狀況: 打算11月底回台放假 新年以後回美
(補充: 我本來就打算回來時候拿h1b入境的)
假設我落入原po所說的情況1
(485 filed但是尚未拿到AP也沒拿到收據 出境美國)
根據下面miluco的回答
推 miluco:1.可.2.請律師更正,或等回來再送140/485
請問為什麼485跟140都送出了還要請律師更正?
如果情況是485 filed尚未拿到AP但是已經有485收據, 這跟上面的情況有任何差別嗎?
我現在煩惱的是要盡量凹在我出境之前送485呢, 還是說我應該等到回來以後再送485?
可以麻煩哪位址點一下迷津嗎? 感謝
※ 引述《ccic ()》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請問I140及I485的一些問題
: 時間: Wed Jan 23 01:01:47 2008
:
:
: 目前想要將i140及i485一起送件(目前拿H1B visa,eb2),
: 想請教一下大家,
:
: 1.若是i140及i485一起送件,在送件後大約二個月內,
: 人有可能會出國一下子,大約一個月內,
: 想請問大家,在還沒有拿到AP時,也還沒拿到收據時,可以出去嗎?
:
: 2.若是第一點是可以出去的話,那在表格中所填寫的I94號碼便會因
: 再次入境美國有所不同,那回來後需要做什麼更改嗎?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76.193.217.35
: 推 miluco:1.可.2.請律師更正,或等回來再送140/485.3.一起.4.一起送 01/23 05:25
: → miluco:以目前速度沒有特殊理由,不需要分開 01/23 05:26
: → ccic:謝謝miluco大大的回答,我了解了,tks. 01/24 00:31
: 推 cchris:這個情形只差2個月,也可考慮140和485分開送,較單純 01/24 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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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239.249.21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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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git 來自: 68.239.249.216 (10/14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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