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加拿大維持永久居民身分的居住時間(境外)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nobody)時間15年前 (2009/03/18 09:2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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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得找英文貼法律規定 詳細內容請自己查) 但大致上來講 法律規定的部分只談到你是跟隨有公民身分的伴侶 或未成年人跟父母 並不管你所陪伴的公民在國外的理由或在國外是什麼身分 利用這項規定申請符合居留時間的時候 要附上你跟公民的關係 以及公民的護照等等證件 證明你沒有實際居住在加國的原因是伴隨公民所以不在加國 還有你所伴隨的公民是跟你有很密切身分關係的人 所以重點不在你所伴隨的公民在國外幹麻 (憲法保障居住與遷徙的自由) 而在你確實跟公民在一起 且這個公民跟你有特殊身分關係 ※ 引述《falseellis (happy)》之銘言: : 我(台灣人)跟我先生(加拿大公民citizen)目前在美國 : 一個在念書 一個在工作 : 我現在打算要申請加拿大境外依親移民 : 根據移民新法規 : 要維持永久居民身分 五年內必須要在加拿大居住2年 : 但若是 配偶陪伴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境外居住 : 則兩個人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這段時間 也可以算在2年的時間內 : 現在我的問題是: : 我們在美國拿的簽證 : 我的是J1 (scholar visa) 我先生=加拿大公民拿的是J2 (spouse visa) : 是否對於證明"配偶陪伴加拿大公民在國外居住"會有影響?? : 希望知道的版友可以回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6.116.15.204

03/19 11:38, , 1F
感謝你提供的資訊!!
03/19 11:38, 1F
文章代碼(AID): #19m4qESC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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