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加拿大維持永久居民身分的居住時間(境外)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rebellian (nobody)時間15年前 (2009/03/18 09:23)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懶得找英文貼法律規定 詳細內容請自己查)
但大致上來講
法律規定的部分只談到你是跟隨有公民身分的伴侶 或未成年人跟父母
並不管你所陪伴的公民在國外的理由或在國外是什麼身分
利用這項規定申請符合居留時間的時候
要附上你跟公民的關係 以及公民的護照等等證件
證明你沒有實際居住在加國的原因是伴隨公民所以不在加國
還有你所伴隨的公民是跟你有很密切身分關係的人
所以重點不在你所伴隨的公民在國外幹麻 (憲法保障居住與遷徙的自由)
而在你確實跟公民在一起 且這個公民跟你有特殊身分關係
※ 引述《falseellis (happy)》之銘言:
: 我(台灣人)跟我先生(加拿大公民citizen)目前在美國
: 一個在念書 一個在工作
: 我現在打算要申請加拿大境外依親移民
: 根據移民新法規
: 要維持永久居民身分 五年內必須要在加拿大居住2年
: 但若是 配偶陪伴加拿大公民在加拿大境外居住
: 則兩個人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這段時間 也可以算在2年的時間內
: 現在我的問題是:
: 我們在美國拿的簽證
: 我的是J1 (scholar visa) 我先生=加拿大公民拿的是J2 (spouse visa)
: 是否對於證明"配偶陪伴加拿大公民在國外居住"會有影響??
: 希望知道的版友可以回答,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6.116.15.204
→
03/19 11:38, , 1F
03/19 11:38,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Immigration 近期熱門文章
PTT美食旅遊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