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觀光簽證結婚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adriensarah)時間16年前 (2009/05/19 11:1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你這次入境的有效期不是半年? 你待到九月不會逾時嗎? 提供我的經驗給你參考: 我先生也是美國公民 我去年8月持F1入美(那時我們早已結婚且在美有紀錄) 11月在LA遞件申請綠卡, 今年3月被叫去面試, 2-3周後就拿到綠卡了 我的AP比我的綠卡早到大約一個月 你如果想2月回台灣, 當然是越早結婚, 越早提出綠卡申請比較妥當 我的程序只走了四個月 可是如果中間有甚麼差錯就會等更久了 ※ 引述《soymilk (奶茶)》之銘言: : 男友(美國公民),我(台灣人) : 目前持觀光簽證入美約3個月了 :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在9月前簽字結婚的話 : 以確保我的身分轉換,那原本打算明年2月回台灣,會有問題嗎? : 或是找一家語言學校換成F1,年底結婚,明年2月可以回台灣過年嗎? : 我實在搞不清楚整個過程,如何走才會比較順,也看過之前文章 : 麻煩大家,告訴我一 下,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8.98.190.221
文章代碼(AID): #1A4YEnAK (Immigr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A4YEnAK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