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觀光簽證結婚的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adriensarah (adriensarah)時間16年前 (2009/05/19 11:12)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你這次入境的有效期不是半年? 你待到九月不會逾時嗎?
提供我的經驗給你參考:
我先生也是美國公民
我去年8月持F1入美(那時我們早已結婚且在美有紀錄)
11月在LA遞件申請綠卡, 今年3月被叫去面試, 2-3周後就拿到綠卡了
我的AP比我的綠卡早到大約一個月
你如果想2月回台灣, 當然是越早結婚, 越早提出綠卡申請比較妥當
我的程序只走了四個月
可是如果中間有甚麼差錯就會等更久了
※ 引述《soymilk (奶茶)》之銘言:
: 男友(美國公民),我(台灣人)
: 目前持觀光簽證入美約3個月了
: 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在9月前簽字結婚的話
: 以確保我的身分轉換,那原本打算明年2月回台灣,會有問題嗎?
: 或是找一家語言學校換成F1,年底結婚,明年2月可以回台灣過年嗎?
: 我實在搞不清楚整個過程,如何走才會比較順,也看過之前文章
: 麻煩大家,告訴我一 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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