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和配偶一起申請綠卡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5年前 (2011/03/06 09:44), 編輯推噓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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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lin (毛毛)》之銘言: : 小妹是以H1申請職業移民 : 三年前在美國結婚,先生是F-1獎學金學生,需要做TA,有W-2 : 經過三年的等待(公司拖延、perm被audit),上週perm終於過了 : 申請的職位要求碩士,符合EB2要求,下一步I-140/I-485可以同時進行 : 本來是很開心的事,但公司的律師告訴我F-1簽證不可以申請綠卡 : 一定要我先生轉換成H-4才可以跟我一起送I-485 (I-140好像沒有差別?) : 但是一來簽證轉換花錢費時,二來H-4不可以工作,他的獎學金會受到影響 : 我們沒有辦法自付學費的 : 我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人 : 1. F-1簽證真的不可以以配偶身份一起送I-485嗎? 有法律明文規定允許或禁止 : non-immigration visa申請綠卡嗎? 還是這是灰色地帶? : 2. 在不換簽證的情況下,如果公司律師不肯幫我先生送I-485,等我I-140過了, : 我們可以自己送/或自己找律師送嗎? 你的選擇整理如下: 1. 在你的140通過之前送配偶的I-485 (需要I-140,如果公司不給較麻煩) 2. 在你的140通過後,485通過前送配偶的485 (有自己的485的收據即可) 3. 最保險的做法就是,等你的I-485通過以後,再送配偶的I-485 (follow to join) 我會建議你自己的部份I-140/485同時file (反正公司出錢) 這樣可以在最短時間內拿到自己的綠卡 然後拒絕讓公司幫你的配偶file H4,這個申請沒有意義,而且一拿到綠卡就失效 只是找麻煩,也讓他的F1/I-20中斷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你拿到綠卡後,自行送出配偶的I-485申請,連律師都不必找 也可以直接送出I-824就可讓配偶直接回台灣的AIT辦移民簽證; 兩者都不難,免律師 要給律師賺點錢也ok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99.123.4.228

03/06 10:19, , 1F
謝謝cchris的回覆,我會好好考慮的! 謝謝。
03/06 10:19, 1F

03/06 10:21, , 2F
我覺得最好的方法跟公司與公司律師溝通說明 I-485配偶申請
03/06 10:21, 2F

03/06 10:28, , 3F
費由您出 一起file 485 不要把關係弄僵
03/06 10:28, 3F

03/06 10:51, , 4F
配偶的費用我當然願意出,但若不轉H-4 ,公司律師不肯辦
03/06 10:51, 4F

03/06 11:52, , 5F
第一次看到有這樣的律師 不為客戶著想 又沒違法 無奈......
03/06 11:52, 5F

03/06 12:44, , 6F
是很無奈。在我拿到綠卡後follow to join,不需排期對嗎?
03/06 12:44, 6F

03/06 12:47, , 7F
因為我們是在我拿到綠卡前結婚,可用I-485 or I-824對嗎?謝
03/06 12:47, 7F

03/06 13:48, , 8F
沒錯,你不必排期,所以就別辦H4,只辦你的綠卡就好,事後再辦
03/06 13:48, 8F

03/06 13:48, , 9F
是沒有排期問題 即申請即辦
03/06 13:48, 9F

03/06 13:48, , 10F
follow-to-join;等於是配偶的事情完全和公司無關,也省它錢
03/06 13:48, 10F

03/06 23:19, , 11F
我暸解了,週一就跟公司說先辦我的部分就好,謝謝回覆:)
03/06 23:19, 11F
文章代碼(AID): #1DSkS0e7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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