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送I485前先與另一半到關島結婚是否可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meow)時間14年前 (2011/05/11 23:4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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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閱讀精華區和先前的波文 但有些不太了解的地方 想請問各位版大 是否有類似經驗能提供參考 目前情況: 男方人在美國 有h1身分 五月剛拿到勞工證 需在11/1前送出I485 女方人在台灣 今年秋天要到美國念博班 還沒拿到I20 雙方都是台灣人 希望趕在遞件前結婚再一起送件 但I20有三十天以內才能入境的規定 且入境需要三十天才能結婚再等一個月送件 (律師建議) 擔心在時間安排上沒辦法接得很順 想請問 能不能到關島先結婚取得證明文件後 再等女方用F1入境後再遞件 (我們是假設女生用免簽的觀光去關島再回台灣 男方仍在美國境內) 或者會建議還是讓女生拿F1入境/等待一個月結婚/再等待/送件比較合適呢 才剛接觸這類的議題 很多地方不太熟悉 希望有經驗的朋友能給一些建議 非常感謝!! -- 吸氣..吐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22.23 ※ 編輯: carolswen 來自: 118.160.222.23 (05/11 23:53)

05/12 03:45, , 1F
where do you marry is not 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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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oh0VoD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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