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綠卡配偶申請I-130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偷查北鼻~~)時間14年前 (2011/11/14 07:5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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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C大回答 大約兩週前I-130被approve了 前幾天律師forward一封department of state的來信說要繳兩個Fee 1. Affidavit of Support processing fee: $88 2. Immigration Visa application fee: $404 請問這些fee正常嗎?有何用處? 因為也沒填什麼表格 我一直以為流程上是I-130然後是I-485,就兩種fee 不太懂這兩個fee的作用是什麼 是繳了才能申請I-485? 但繳不繳都不會影響排期? 有點想看看老婆半年內有沒有開始辦EB2 有的話似乎就不用繳這兩個fee了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chenbiyi (偷查北鼻~~)》之銘言: : : 去年看到FB排期大躍進就幫老婆(F1)丟了I-130 : : 等了一年終於被approve了(我持綠卡) : I-130的approval還排期速度沒有直接關係 : : 但今年好像沒有大躍進的情形? : 應該不會再發生了,去年是個「誤會」,不小心前進太快,所以只好大幅倒退 : : 往年有的話大概是在何時? : 沒有一定,以前常常在年末(七月),想把名額用光 : 但後來變成年初(十月)開始逐漸加速,結果衝太快,年中(一月)就開始狂倒退 : : 若是排期到了後投出I-485,但之後排期又倒退到PD之前 : : 這樣我老婆的485還是會被審理嗎?還是得等到下次排期到? : 就會被冰凍一旁; 有可能全部審完,但先送進旁邊的冰箱,等下次排到就直接退冰享用 : : 另外我們是在美國登記,還沒在台灣登記(雖有宴客) : : 在I-130已經approve的情形下 : : 我還有沒有必要把台灣和美國結婚日期弄成同一天? : 最好這麼做,因為這是唯一正確的做法 : : 因為小孩要報台灣戶口的關係我們必須在台灣登記結婚 : : 但是要在美國跑經文處認證就覺得很麻煩 : 不麻煩,雖然官僚,但也能一天搞定 : : 幫我老婆申請485或是我們之後申請公民 : : 可以只用美國結婚證書嗎?還是台灣的也要?(戶籍謄本?) : 不論485還是CP,都需要台灣的戶籍謄本當做出生證明 : : 最後想確認一下 : : 幫我老婆拿到EAD卡的唯一方法是不是投出485? : 沒錯; 當然她也可以申請OPT來拿一年的EAD,就和每個路人甲一樣 : : 所以排期沒到就沒機會?(泣,看來叫她自己用EB還比較快) : 不必泣,現在辦EB還不遲 : 我覺得在你拿到公民以前,她靠FB2A拿到綠卡的機會都不樂觀 : 如果她現在有本事用EB,沒有不辦的理由,這叫做多管齊下 (尤其是你這管太慢的時候) : 你辦的I-130基本上意義不大,就當做錢丟在水溝裡。重頭再來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30.196.109

11/14 08:26, , 1F
後者是CP費用;排期沒到之前沒有交錢的必要,就繼續等EB吧
11/14 08:2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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