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跟配偶一起申請綠卡
謝謝c大和h大的解釋!
送出485就能合法居留的話我就放心了
想請問送出485的時間點
假如我先生綠卡需要經過一般PERM的程序的話
大概要多久才會送出485呢?
(例十二月底開始申請<- PERM
我三月中辭職 這樣到時候已經有送出485了嗎?)
我跟我先生下禮拜要回台灣 打算月底回來以後開始綠卡程序
然後我三月中辭職 申請EAD+AP(兩三個月沒法出國)
等拿到AP後 或許明年年底可以回台灣 請問這樣可行嗎?
(如果緊急狀況發生 例如三月前不幸丟工作而485又還沒送的話
就緊急申請H4)
非常謝謝你們的幫忙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qqrola (挖挖)》之銘言:
: : 我與我先生目前都是H1B身分
: : 他的公司近期要幫他辦綠卡
: : 而我個人大約三四個月後有要辭職的打算
: : 想請問在這種情況下
: : 怎麼樣能確保我持續合法的居留呢?
: 送出485後,不需要做任何事,就能確保合法居留
: : (主要是辭職後)
: : 若是我以目前H1B的身分與老公一起申請綠卡的話
: : 假設我明年三月辭職(又或不幸被layoff H1B失效 我沒有觀光簽)
: 有觀光簽也不會對你有什麼幫助。已H1工作過的人,失業後要再用舊的B簽回來,極困難
: : 我能合法的以綠卡申請pending的狀態居留在美嗎?若是可以 旅行上會有什麼限制呢?
: 沒有問題
: 我的家人就是這樣:
: 夫妻都是H1B
: 其中一人辦綠卡
: 送I-485後沒幾天,配偶就剛好想離職了
: 此時雙方的原身份都是H1B+AOS
: 配偶離職後有兩個選擇:
: 1. 不辦H4: 配偶的身份就變成單純的AOS,拿到EAD卡後就能工作,拿到AP後就能旅行
: 2. 辦H4: 配偶申請I-539轉成H4,配偶的身份變成H4+AOS,一樣是拿到EAD才能工作
: 一工作H4就失效,變成單純的AOS(同1,只是浪費錢)
: 在沒拿到AP前也可以出國旅行,但要回台辦H4簽證
: 兩個比較起來,差別非常有限,(1)只有在旅行上會有兩三個月的不方便
: 如果送件後兩三個月或拿到AP後才離職,那差別就幾乎沒有了
: 另一個小風險是如果485被拒,那就會失去身份,但所有F/J的本人及配偶辦移民都是這樣
: 正常情形下485不會有問題,這個風險是合理的小
: : 如果不行
: : 請問有什麼建議的做法嗎?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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