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F1同時送H1B/EB2 (確認律師說法)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pest (這些分鐘妳有沒有想過我?)時間13年前 (2012/11/09 05:51)推噓2(2推 0噓 2→)留言4則, 3人參與討論串2/2 (看更多)
只要確定以下幾件事的順序是對的就好了:
1) 要申請 EB-2 職業綠卡的話,H-1B 申請的當下你就要有碩士以上學歷了。
要不然無法解釋為什麼同職位可以用大學學歷但之後要用 EB-2 而非 EB-3。
2) 在 OPT 申請下來前不能丟綠卡的 I-140,但可以做 PERM。
3) OPT 不能比 H-1B 晚生效,不然你身份會變回 F1/OPT (Last Action Rule)
不過以你的時間點來說應該不會發生。
4) 為保險起見最好 H-1B 申請境外轉換而不是境內自動生效。
最重要的只有:
- 6-9 月這段要有合法工作身份,
1. 確保 OPT 在這段時間有效。
2. 或是,I-485 的 EAD 先下來 (假設你已有碩士學位)
在丟 I-485 後沒拿到 AP 不要出境就好了。
--
所謂的愛戀....
在某方面來說,
就是願意把脆弱的部份顯露出來,讓對方可以傷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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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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