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懷孕該如何選擇辦理何種移民簽證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Savannah)時間12年前 (2014/01/19 00:5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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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銘言: :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問美國律師的建議都是要我們辦K1 : 都沒考慮到來不及生小孩這件事.... : 現在計劃真的是ESTA入境結婚,再送I130/485,然後用I601漂白 : 但是未婚夫在查I601的條件時,有提到適合非法居留超過180天的人申請 不是適合,而是非法居留超過 180天就一定要申請 Individuals who have accrued more than 180 days of unlawful presence while in the United States must obtain a waiver of inadmissibility to overcome the unlawful presence bars under section 212(a)(9)(B) of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before they can return to the United States. 因為有 3yr/10yr 的禁令 : 以下有兩個問題.. : 1)如果我很幸運在180天內就拿到綠卡了,這樣我是不是就不需要送I601? : 我非法居留的記錄也會被蓋掉嗎? 為什麼?難道你要等到 ESTA 90天都用完才送 I-485申請? I-485一旦送出去身 份就一直合法到結果出爐。 : 2)如果我申請完綠卡後不送I601,能不能等到我拿到綠卡後滿五年去考公民, : 也順利考過的話,我以後就自由進出美國,也不用擔心曾經非法居留這個記錄了? 對,因為美國政府不會禁止美國公民返國 : 大大的建議正確性都很高,雖然大家都說公民配偶跟子女無敵 : 但我還是得想好生完孩子、拿到綠卡後該怎麼做 : 網路上律師提到,送I601時要證明申請人若離開美國會造成極大的困境 : 但是和子女分開及和配偶分開會造成極大的痛苦這種理由不算! 是不算,因此大家才建議你先生回來跟你結個婚,然後你乖乖在台灣走CP程序就 好,大概小孩出生時程序也可以走完,坐月子的問題也可以解決。 I-601A這東西申請了就要乖乖等結果出爐,一旦你有急事離開美國,I-601A就會 失敗,因為「非法居留的事實」消滅,但是「非法居留的紀錄」繼續存在。你離 境後會因為非法居留的紀錄很難再度入境美國,也就沒辦法重新再申請I-601A。 在境外走CP填DS-230表格時也會要求承認是否有非法居留紀錄,一旦坦承後案子 就會變得非常棘手。 : 我就很擔心現在要進去很容易,但漂白這個動作若沒做好 : 面臨的是三年或十年禁令 標準流程: 第 1天 ESTA 進去,然後再最短時間內結婚,婚宴事後補辦都無所謂 如果移民官給超過60天,則繼續以下流程,否則回國 第61天,申請 I-130、 I-485、和 I-765, I-485通過後可以離境,綠卡請人寄 回台灣就好。 若是不足60天回國的狀態,則你先生先遞 I-130,通過後繼續遞I-864 ,你在台 灣完成體檢後準備 DS-230 , AIT一通知你就可以去面試取得移民簽證,然後在 有效期間內入境美國繳完綠卡製作費後就可以離境。 這樣就不用面對I-601A的問題。 如果你在不足60天的狀況也要選擇續待,那就請你們自求多福了,這種狀況最好 請律師幫忙。 : 不好意思問題真的很多,再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了,謝謝你們T^T : ※ 引述《Shinehow (shawn)》之銘言: : : 再度感謝各位版大用心的回應,給了我其他的方向 : : 不然我本來一直很困擾辦k1來不及怎麼辦... : : 總歸版大及爬文得到的一些資訊,我計劃先這樣做,不知有無需要修正的地方? : : 1)不辦K1,直接用ESTA進美國(盡量向海關爭取到>60天的停留期間) : : 2)進美國後立馬到法院辦公證結婚 : : 3)入境60天後開始申請綠卡(送I130/485) : : 4)此時不管我ESTA期限到了沒,就繼續留在美國待產到小孩出生 : : 其中有幾點需要再度釐清 : : A)因為我剛從美國待一個月回台灣,若我這次去海關只給我30天怎麼辦? : : (建議入境60天後再開始申請綠卡) : : 就算超過海關給我的時間,我就硬留在美國再等轉身份嗎? : : 那申請綠卡時會不會說我現在"非法居留"在美國,而辦不下來? : : B)因持ESTA入境無法在美國轉換身份,但是爬文有看到 : : 若是公民的親屬可以! : : 所以就是等我入境到法院公證拿到結婚證明之後 : : 就算我當初是用ESTA入境,但我已經是公民的親屬了,這件事就合理了,是嗎? : : 各位版大好,這兩天我在網路上看了很多資料,但我目前的狀況有點複雜 : : 想尋求大家的一些建議。 : : 我剛從美國回來,男朋友是美國公民,我們預計本週要送出K1未婚妻簽證 : : 但前天我發現已經懷孕三週,預產期是九月中,若按照K1辦理的速度(平均是5-8個月) : : 非常有可能在我還沒拿到K1簽證時就要生了,或是肚子太大有可能無法上飛機 : : 婦產科醫生建議以我的預產期來看,最好七月中以前要上飛機會比較保險 : : 若按照原本的計劃等拿到K1簽證到美國登記結婚,接著我就會有我先生的醫療保險 : : 我先生住在東岸,根據我在網路上看的資料,在東岸生小孩會比西岸高很多 : : 更別提若沒有保險了 : : 現在我能想到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 : (1)將K1簽證送出,如果幸運半年以內就拿到簽證,就可以合法的入境然後結婚生下小孩 : : 但如果辦理時間太久,來不及在七月中之前上飛機,在等待的同時,就先拿觀光簽 : : 到美國生小孩,然後再回台灣坐月子,順便等K1簽證。 : : ----->風險:若海關看到我大肚子不見得讓我入境(或是會把我帶到小房間),生完回台 : : 灣再拿K1入境美國,不曉得會不會被刁難或是之後要申請綠卡很麻煩。 : : (2)先不要送K1的申請,等到年中時拿觀光簽入境美國,網路上有人說需等待60天,也有 : : 人說不需要等待,可以直接去辦結婚。但目前ESTA停留美國最長是90天(實際可以停留 : : 的天數也要看海關決定),如果我先拿觀光簽進去,在我轉成結婚簽的這段期間都不能 : : 超過海關給我的停留天數嗎? 我就是想用這段時間生小孩的,不曉得這樣子的時間點 : : 該怎麼抓。 : : ----->風險:若海關給我的停留時間只有一個/一個半月,根本不夠我轉結婚簽跟生小 : : 孩的話,那我是不是就變非法居留? 轉成結婚簽後不知要多久才能有先生的醫療保險 : : 如果可以,我當然希望可以申請K1未婚妻簽證,等待平均5-8個月後再到美國辦結婚。 : : 這樣絕對是最沒問題又合法的流程,可是現在居然有了寶寶... : : 這種案子在網路上幾乎找不到可以參考的方法 : : 有朋友建議我乾脆就在台灣生下孩子再過去美國,但也必須考慮很多層面的問題 : : 例如: 公婆在事隔一年後,就看見"號稱"是自己孫子的本人,在懷孕的過程完全沒參與 : : 老人家的心裡會不會有懷疑或不是滋味呢? : : 再來,這十個月中很有可能爸爸都無法參與(因為工作的關係不一定能這麼隨意的請假) : : 我在台灣等於是還沒結婚的狀態,我要一個人面對其他人異樣的眼光(或多或少都有一些) : : 也得一個人去產檢去迎接每一個懷孕美好的過程 : : 最後,若生下孩子再辦K1簽證,是不是就得再多加一個K2簽證?等於說不能我在懷孕的期 : : 間,美國的爸同時送出K1簽證,因為等我生完再過去美國時有兩個人,不就等於簽證無效 : : 要重頭再來? : : 目前我有打給AIT想問一下我的狀況(但今天打去時他們已下班,要明天才能撥) : : 也要我男朋友在美國找律師諮詢我們的狀況 : : 婦產科醫生那時有問我,這孩子是不是預期中的 : : 我跟我男朋友都想要這個孩子,但時間點很不對,根本不知該用什麼簽證入境 : : 醫生也告訴我,現在三週是胚胎,如果妳不想要的話,可能必須在一週做決定 : : 再一週很可能就有心跳了... : : 這感覺非常非常非常的差,好像我必須要跟時間賽跑 : : 現在的狀況真的很複雜,不曉得能不能得到一些相關的資訊或建議呢? : : 非常謝謝耐心讀完這篇文章的你們T^T -- 「就讓歷史記上一筆-當美國人民在哭求經濟援助的時候,吉米.卡特先生卻躲 在字典裡面。好吧,如果他無論如何都要定義(什麼叫做蕭條)的話,我就給 他一個:所謂的經濟衰退,是指當你的鄰居失業的時候;所謂的經濟蕭條,是 指連你也失業的時候;而所謂的經濟復甦,則是指卡特失業的時候。」 -隆納.雷根 美國第40任總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27.97.65

01/19 01:02, , 1F
哇!!感覺很複雜了!!原本打算是懷孕5-6個月去美國,不管
01/19 01:02, 1F

01/19 01:02, , 2F
移民官給多久,就是硬留下來到生完及送綠卡的
01/19 01:0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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