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依親申請綠卡排期快到了 卻登記結婚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11年前 (2014/11/12 16:26)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 3人參與討論串2/4 (看更多)
※ 引述《vivalasvegas》之銘言:
: 我母親有綠卡
: 我當初是用21歲以上 未結婚子女提出綠卡申請
: 因為很多複雜的因素 前兩年我在台灣登記結婚了
: 照理來說 剛剛上面所說的排序 等於終止
是的
精確說來,I-130通過以後,如果你結婚,整個案子就失效
你的情形就是這樣
: 現在 又因為一些家庭因素 需拿綠卡(算一算 依媽媽的 綠卡申請流程 也快排下來了)
: 幫忙處裡我處我家移民相關程序的人說
: 如果登記離婚
: 文件上 沒有 結過婚的 資料 就一定可以辦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文件上一定會有已結過婚的資料
: 問題來了 台灣 這邊 如辦登記離婚 所有的文件上
: 會有顯示 離過婚 或 有結婚過嗎?
當然
: 如果沒有
: 在向美國那邊繳交資料時
: 他們會查證嗎?
前題不成立
回到你的問題,你離婚之後,的確有資格重新申請F2B,重送I-130
就重新開始排期,現在排到08年2月
所以大概再7年就會排到你
這樣是完全合規定的
至於你當年的申請,已經沒救了,不用再去想。
: 謝謝
: 第一次在 此版發文
: 如有不妥 請告知 立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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