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轉公民的利弊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cruising Panama Canal)時間9年前 (2016/03/20 15:0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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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gend ()》之銘言: : 幫朋友代po : 朋友職業移民取得綠卡已三年 : 其間每年除回台渡假二週都留在美國同一個州 : 在美國有房產 : 近期因家庭因素考慮回台工作幾年 : 如果把房子租人(繼續持有原自住房產),並請房客代收信件, : 未來兩年都儘量半年內就短期入境 : 請問滿五年後是否仍有申請公民資格? 乍看起來符合規定,但未必會通過面試,試了才知 : 滿五年時需要入境在同一州待滿三個月才能申請公民嗎? 規定是這樣。但也有人解讀成只要地址在同一個美國地方滿三個月即可 : 又,請各位板大幫忙分析繼續持有綠卡(或轉成美國公民)的利弊 : 美國公民或綠卡全球收入都要對美國報稅(繳稅) : 因為在台灣的收入不高,長期在國外居留是否對美繳稅額並不高? : (請問可以如何了解細節?) 住在海外的居民(330天以上),可以排除9萬多美金的海外收入,所以根本零稅額 但必須要每年報稅才能排除。不報稅的話就無法享受這個海外收入排除 (若收入約一萬美金以下則不用報稅) 就算海外住不夠久不能排除,也可以把交給台灣的稅金拿來抵稅 細節可讀IRS官網及pub 54 : 朋友想轉公民因為不確定幾年後是否又會回美國,有公民身份似乎較方便 : 但不確定是否還有其他需要考量的因素 : 謝謝大家熱心回答 想回美國就辦公民,不想回美國就放棄綠卡最簡單 -- 我的旅遊部落格: http://chengyun-travel.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10.233.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458457412.A.CA3.html

03/21 01:18, , 1F
謝謝cchris大!!
03/21 01:1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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