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依親綠卡被拒重辦問題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Nikki)時間7年前 (2018/07/09 10:09),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2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sonic64 (悶)》之銘言: : : 以下是幫朋友代po~~ : : 希望各位版友提供寶貴意見, : : 感激不盡! : : 我(美國公民)去年9/6幫我媽辦依親移民,當時是用我媽B2 visitor visa申請 : : adjustment of status (I-485),10月初我媽發現鮮血便,無痛感, : : 懷疑有可能是大腸癌,那陣子USCIS 都沒有空位可以親自辦理臨時AP, : 緊急AP不需要「空位」,但要有證據 感謝版大回應,我是那位朋友 USCIS Sacramento Office門口貼著大大的告示,如果沒有appointment單子,是無法進入的 加上我媽當下認定她自己是大腸癌,加上她想見我外婆最後一面,我們當下就訂了隔天機票 真的是太衝動了! : : 當下一心覺得是大腸癌,就馬上訂了機票回台。 : 這是非常嚴重的錯誤 : : 待了2個月後,12/4/17 入境時有在小房間等了一陣子,海關最後讓我媽進來, : : 只說了 Today is your lucky day. Entry stamp上寫今年6/3需離境, : : 詢問過海關這是否影響綠卡申請,海關說他們不管這個,是移民局決定的。 : : 1月初移民局有來函請我們解釋為什麼離境without AP, 要回信給移民局,才能重新發AP。 : : 回信說明原因後,AP於2月中收到,但之後未再出境。移民局通知6/27面試, : : 面試過程一切順利,完全沒有問到為什麼沒有AP就離境,都只是核對申請表上的資料。 : : 7/3收到拒絕信,理由有2個:1. 去年12月入境沒有用AP。2. 今年6/3應離境但沒有離境 : 主要原因是1;沒有AP就離境就是放棄申請,當然不可能通過 : : 徵詢律師的意見後,律師建議我們重新申請(讓我媽還在美國境內時申請, : : 如果回台灣經過AIT,又要面臨更多問題,等更久),他們會負責處理下列事宜: : : 1. 向移民局解釋為什麼我媽6/3後還非法拘留美國(我自己想不到任何好理由), : 公民的父母不需要理由,可以逾期居留之後申請綠卡 : : 因為她12月入境時沒有AP,已經算是放棄她I-485的申請了,所以我也無法用I-485還在 : : pending等面試,可以合法待在美國的理由。 : 不需要任何理由 如果不需任何理由,移民局的拒絕信拒絕我媽的理由有2個 1. 就是沒拿AP離境/入境 2. 就是她6/3後開始就是非法居留 如果我現在再幫她重辦I-485,移民局是不是又可以用6/3後是非法居留再拒絕我媽? 如果如版大所說公民父母不需理由可以逾期居留申請綠卡,那我就沒有什麼顧忌了 直接再幫我媽重新申請一次 : : 2. 會請移民局abandon我們之前的申請,因為相同的申請不能同時存在 : 不是已經被拒了嗎? 那就已經不存在,所以不需要也沒得「撤回」 拒絕信裡說如果33天內不file I-290B Notice of Appeal or Motion, 那就是維持原本被拒絕的決定 那請問我要過了33天後再遞件新的I-485跟其他相關文件,還是可以盡快遞件?減少她在美 非法居留的天數 移民局也同時要求我重新補件I-130,需要英文戶籍謄本而不是醫院出生證明,我們已決定 重辦I-485,那我應該也不用補件了吧?直接在新的I-485 packet裡附英文戶籍謄本 : : 3. 律師收費$2800(不含政府要收的申請費) : :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 : : 1. 我媽的case有可能我自己幫她重辦嗎?當初我申請我自己的婚姻綠卡跟 : : 我媽的依親綠卡都是我自己辦的 : 可以 : : 2. 如果可以自己辦,該如何解釋我媽為什麼6/3後在美非法拘留?(律師說他們會處理) : 不需要解釋,也沒有地方可以解釋;法律就是允許這麼做 : : 3. 如果可以自己辦,我媽還是用原本的B2 visa 辦嗎?但她現在已是非法拘留了 : 沒差。就算非法居留十年的人都可以直接辦綠卡,沒有複雜度 最後想要確認,現在就是全部砍掉重練,重新幫我媽遞件辦綠卡 上次遞件沒有一起申請工作證, 因為她也沒有真的要在這裡工作,如果現在幫她申請拿SSN,我們的Child Care Depednet FSA $5500就可以給她,會影響新的I-485決定嗎?這次面試移民局官員有問我媽有沒有在 這裡工作. : : 4. 如果委託律師,$2800是否合理?我從來沒有委託過移民律師所以不知道行情, : : 但絕對不會貪小便宜也不會殺價,尊重專業很重要。 : 可以自行比價。行情有一定的range : 重點是,可以不需要找律師 : 但是下次不要再這樣亂來了,犯這麼離譜的錯誤,也不先詢問求助就自己硬來(無AP離境) : : 謝謝大家的幫忙! 非常感謝版大跟有經驗的版友協助小妹,希望有機會在加州(Davis, Sacramento, 或Bay area)或台北可以親自答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7.17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31102146.A.725.html

07/09 11:00, 7年前 , 1F
還可以appeal的話直接上訴重啟case不是比較省事?
07/09 11:00, 1F

07/09 23:22, 7年前 , 2F
基本上被拒的這個申請案已經沒救了,因為那兩個事實無法
07/09 23:22, 2F

07/09 23:23, 7年前 , 3F
更改。重新申請是要用公民父母無敵的優勢把這兩個不利的
07/09 23:23, 3F

07/09 23:23, 7年前 , 4F
事實造成的負面影響排除掉
07/09 23:23,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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