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i-485pending被要求file i-601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bruce0428 (bruce)時間7年前 (2018/10/27 07:31)推噓1(1推 0噓 12→)留言13則, 2人參與討論串4/5 (看更多)
根據法院判決
簡單講只有在90天內送件這個不利因素
不能只因為這一點就判定是簽證詐欺
所以要注意是不能被抓到其他問題
譬如一開始就打算這麼幹
如果沒有辦法通過就打官司吧
只是因為在90天之內送件
這個理由根本無法成立簽證詐欺
※ 引述《leofalcon (LEO)》之銘言:
: 似乎現在沒那麼簡單?
: https://citizenpath.com/90-day-rule-adjusting-status/
: 看起來像以前是灰色地帶,今年開始有可能會嚴打這種八成visa fraud三成marriage fraud的情況。
: 雖然目前只是像備忘錄的東西,所以應該只有少數人會出事。可是:
: 1、機率是對整體來看。對當事人來講就是0或1而已。
: 2、真的不幸遇到,就算請律師打官司打贏了也勞民傷財。何況有可能「主張公民配偶無需考慮意圖」不見得那麼容易過關。真的咬上「那麼短時間結婚是不是婚姻詐欺」「是不是本來就要進來結婚,卻在入境時說謊」,不是很難搞?
: 3、原po的情況是2017 9月結婚,12月用ESTA入境,然後申請轉身分。這擺明進來拿綠卡的。如果政策真有收緊,這是最典型會遇到麻煩的案例。
: 所以日後不是不應該再建議板友使用B2或ESTA進來結婚黑掉轉身分?畢竟這作法只是策略性鑽規定漏洞,而且今年開始已經有人遇到麻煩?可以說這只是個案,但既然會發生(而且發生後會超難搞)那就應該考慮改變以往建議的
: 這種案子要打官司很難決定怎麼主張啊,要主打非婚姻詐欺就很容易自證簽證詐欺,要證明非簽證詐欺就很有婚姻詐欺的意圖…
: ※ 引述《bruce0428 (bruce)》之銘言:
: : 這個case不就是需要打官司
: : 移民上訴委員會有兩個判例
: : 移民上訴委員會有兩個判例
: : 公民配偶不用考慮意圖(全美適用)
: : 不就直接建議打官司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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