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K1 Proof of Domicile及I-134擔保人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KumaXXX)時間7年前 (2018/11/19 00:04), 7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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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nolivia ((睿智))》之銘言: : 想請教各位: : 1. Proof of Domicile : 男友出生幾個月後就回台灣了,從未正式在美國居住過,其父母皆為台灣人(無美公民或 : 綠卡)並定居於台灣,故男友過去狀態可謂與美國無任何連結。目前想到能證明男友明年 : 會回到美國展開生活的證據只有: : (1) 辦理美國Tax return(過去沒報美國稅,下週要向會計師洽談補報稅事宜) 這幫助不大,但還是要做,這是本分。 : (2) 學校的錄取通知(預計12月初會拿到入學通知) : (3) 通過美國牙醫師執照國考第一階段,證明未來有在美就業之意願。 I-134沒有著墨太多在domicile上,你可以參考I-864有提到。(2)(3)絕對有幫助,但不夠 這兩點算intend to live in the US : 請問: : 1a. 請問以上文件是否足以證明男友明年會回到美國生活? 不夠 : 1b. 若先去美國開戶並且匯些錢過去是否能有幫助? 有!可以的話順便也把駕照辦好、房產(買或租約)、保險、買車 : 1c. 若以上方式仍顯不足,是否還有更好的證明? 如果收到NOA2在男方快赴美前,那就等他赴美有住的地方、有駕照、有銀行戶頭... 這時候再提交I-134給你去面試,或如果你被AIT打槍就等到他回美國後再補件給AIT, 部分的domicile就迎刃而解。時間預測看來,你AIT面試的時間男方應該在美國了。 : 2. Affidavit of Support(I-134) : 因男友回美後身份為學生,預計是無法用收入作為我的擔保人。 : 請問: : 2a. 能否到美國開戶並匯錢過去(假設達到擔保人資產要求金額),以此讓男友當我的擔 : 保人而不找聯合擔保人? 可以,朋友經驗仍舊被AIT要求找joint sponsor,還是建議先找好。 : 2b. 擔保人之責任是被擔保人使用到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時歸還成本給政府, : 請問擔保人之責任是否僅限於被擔保人使用到means-tested public benefits時? : 若我向銀行借錢等,則不再擔保範圍內? 只有public charge,那是擔保人和政府的合約。借錢是你和銀行間的合約 : 謝謝各位! Noa2很大個機會會在七月後收到,那時候男方已經有在美國的事實了。如果進度超前, 用手上有的材料去AIT試試看。被打槍那就等他回美國再補件。 我同事和你們類似的身份,兩人一直到K1過後才一起返美。提存款證明和美國房產, AIT仍舊請他們再找住美國的擔保人。先找好,不幸被ref再去欠人家人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1.191.82.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42557055.A.CC3.html ※ 編輯: hcktaiwan (131.191.82.80), 11/19/2018 02:46:01

11/20 08:16, 7年前 , 1F
謝謝您詳盡的回覆!
11/20 08:16, 1F
文章代碼(AID): #1RyOr_p3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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