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移民意圖(Immigrant Intent)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Zendagi migzara)時間6年前 (2019/04/09 18:21), 編輯推噓0(003)
留言3則, 2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版友好, 小弟目前以J1在美工作,於去年跟律師簽約辦理EB2-NIW concurrent filing 140/485 (目前還沒遞件).今年過年期間回了趟台灣,律師說因為我已有immigrant intent 根據與他們的485合約)卻用J1出入境,導致有機會被認定為visa fraud而有嚴重後果。 要求我改成CP.目前應該會跟律師取消485的合約,但還是委任140事宜。由於還是希望 還是能夠申請485,且對移民意圖的判定有疑問,想請問大家幾個問題: 1.爬文後,發現之前有版大在2017年回答版友pbspv的問題時,認為在持有J1下並 已經遞交I-140(尚未遞交I-485)時,持J1出入境美國並不會造成綠卡申請失敗, 且評論485在還沒送之前都不算有移民意圖。想請問現在(2019)對此2017年的485認定是否 有所改變呢?此認定是否只針對自行送件者,而不適用於委任律師者? 2.單就跟律師簽約(I-485)的部分,是否會被USCIS認定為已有移民意圖? 3.是否可以改成自行遞交485? (因為想持續在美工作,不想換成CP) 4,換成H1B後再遞交485有幫助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7.112.1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54805280.A.1CB.html

04/10 06:49, 6年前 , 1F
這個律師不想幫你遞485就找別人或自己遞。就這樣
04/10 06:49, 1F

04/10 14:21, 6年前 , 2F
謝謝cchris的建議,這樣感覺是該律師個人認定比較小心吧?
04/10 14:21, 2F

04/10 16:54, 6年前 , 3F
或者說他有某種偏執
04/10 16:54, 3F
文章代碼(AID): #1Sh78W7B (Immigration)
文章代碼(AID): #1Sh78W7B (Immig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