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犯輕罪未被起訴兩次的問題已刪文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New)時間6年前 (2019/06/14 10:55), 6年前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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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那個應該向FBI申請良民證就知道有沒有 如果第一次有在案,綠卡大概就辦不下來了 第二次那個問題就比較複雜??? 按照台灣目前的法律 緩起訴並不會寫在良民證上面 但是FBI會不會查出來?就是移民局有沒有能力查出來? 3.距離5年以上輕罪獲得豁免,犯罪發生的時間點必須在目前1996年移民法實施之前 也就是在1996年之前的偷竊行為,可以以此為理由獲得豁免 1997年之後偷竊是屬於終身不得入境的犯罪行為之一 如果採到偷竊地雷要獲得綠卡就必須申請移民豁免I-601 必須是IR類別才能申請豁免 ※ 引述《usermanual1 (使用者是什麼??)》之銘言: : 如題 : 幫親戚詢問 : 其有商店竊盜小物品的行為 : 一次發生在17歲 : (沒有被逮捕或查問,但因為是發生在美國,並不知道有沒有被追查) : 一次發生在18歲 : (在台灣有被逮捕,被緩起訴後並完成勞動服務) : 之後經過10年多,當事人已經改過自新,沒有再做任何犯法的行為 : 台灣良民證也是清白的 : 犯法之後也未曾再入境美國,沒有回答過任何關於犯罪歷史的問題,也還沒有按過指紋 : 如果申請綠卡,那麼在表格上背景調查的問題,該如何回答? : 如果回答緩起訴的那一次,應該會被追問是否是第一次? : 據了解,未滿18歲且已距五年以上,或者是輕罪,可以獲得豁免 : 但如果有兩次的記錄呢?是否會有大影響 : 親戚本想申請美國的犯罪記錄,來查詢第一次是否有被追查 : 但是沒有SSN且也沒有長期居留過 : 是否不能申請,或是欲蓋彌彰,會引起懷疑?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88.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560480913.A.747.html

06/14 11:04, 6年前 , 1F
這麼嚴重嗎?!曾經有過犯罪記錄就永遠被拒之於門外
06/14 11:04, 1F

06/14 11:04, 6年前 , 2F
了嗎?
06/14 11:04, 2F
在1996年移民法實施之後,很多在台灣來說是很小的罪名都變成終身不得入境美國的理由 例如 偷竊 詐欺 偽造文書 甚至嫖妓 這些是所謂的沒有良好的品德 都是屬於終身不得入境的 但有例外 如果有這些問題需要請律師看怎麼主張例外情況 當然有些美國沒有的罪名,這類犯罪情況就沒問題 當然也不是永遠無法進入美國,如果採到這類罪名的,AIT或使領館不會發給簽證 必須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非移民豁免或者移民豁免,通過後才能獲得簽證 非移民豁免的期限只有1年 換句話說,如果有這類問題的人一定是每次要去美國前要花一筆律師費 向移民局申請非移民豁免(理論上都會通過) 然後申請簽證,等到下次要去美國還要再重複申請一次 如果要移民,就需要申請I-601移民豁免,但是能豁免的類別只有IR-1公民父母或者公民配偶 通過才能獲得綠卡 你親戚的案子看能不能閃過,反正良民證上沒有,但是FBI有沒有能力查出來,又是另外一回事 忘了說一點,偷竊這一類的罪名不得入境有例外情況,必須是初犯,遭指控的刑期在一年以下 一般說來,這都建議諮詢美國移民律師,能不能主張是例外情況而不受終身不得入境影響 但最主要是沒被抓到那次不能有案底,去申請良民證看看吧 ※ 編輯: Newsancai (114.43.188.251 臺灣), 06/14/2019 11:15:22 ※ 編輯: Newsancai (114.43.188.251 臺灣), 06/14/2019 11:32:49

06/14 13:17, 6年前 , 3F
請問沒有SSN和實際居住過,也能申請美國的刑事紀錄嗎
06/14 13:17, 3F

06/14 13:17, 6年前 , 4F
06/14 13:17, 4F

06/14 13:17, 6年前 , 5F
另外如果親戚先申請F1簽證來美讀書,畢業後再辦綠卡
06/14 13:17, 5F

06/14 13:17, 6年前 , 6F
06/14 13:17, 6F

06/14 13:17, 6年前 , 7F
如果申請了刑事紀錄,會不會被認為有任何移民意圖而
06/14 13:17, 7F

06/14 13:17, 6年前 , 8F
不核發F1簽證?或是因此在面談時被加以審問?
06/14 13:17, 8F

06/14 14:31, 6年前 , 9F
還有人上街抗議政府就被終生拒絕了呢!
06/14 14:31, 9F
文章代碼(AID): #1T0moHT7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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