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入籍連續居住條件

看板Immigration (移民事務)作者 (後悔也沒用)時間3月前 (2024/06/21 07:16), 編輯推噓5(5015)
留言20則, 10人參與, 3月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我想要請問美國入籍 連續居住時間的條件。 我於2019年3月拿到綠卡。 在2019年12月回到台灣後,中間因為遇到covid大爆發,我到2020年11月底才回到美國。 在台灣這段期間,我一直遠距離工作,公司是美國公司。 我看了美國USCIS的規定,如果有離境滿六個月到未滿一年, 只要提出證明,似乎還是可以算連續居住,但要提出證明。 1. 沒有中斷在美國的工作或是獲得海外工作 2. 有家人在美國 3. 在美國仍然有租約或是房子 我應該符合1和3。想請問板上是否有人有經驗,或是我的理解是否正確。 再次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77.0.33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mmigration/M.1718925416.A.FFF.html

06/21 08:54, 3月前 , 1F
我記得COVID 那時候有綠卡的人可以回來美國,所以用COVID
06/21 08:54, 1F

06/21 08:54, 3月前 , 2F
當理由不能回美國可能不是很充分
06/21 08:54, 2F

06/21 17:00, 3月前 , 3F
是的,台美在 COVID 期間並沒有停航,你申請時多半會面臨
06/21 17:00, 3F

06/21 17:00, 3月前 , 4F
要解釋為何沒停航依然不回來
06/21 17:00, 4F

06/21 17:01, 3月前 , 5F
然後會詢問有嘗試回來嗎?是否窮盡一切手段還是回不來呢
06/21 17:01, 5F

06/21 17:01, 3月前 , 6F
06/21 17:01, 6F

06/21 23:54, 3月前 , 7F
同C大 不爽隔離然後不回來其實不是啥好藉口xd
06/21 23:54, 7F

06/22 02:44, 3月前 , 8F
其實就花錢申請N400試試看,你的理由要親自跟移民官解
06/22 02:44, 8F

06/22 02:47, 3月前 , 9F
釋。除了花點錢外,沒多大損失,沒過就再等一年。
06/22 02:47, 9F

06/22 04:14, 3月前 , 10F
你的理解正確 這條文(8 CFR 316.5(c)(1)(i))在COVID之前
06/22 04:14, 10F

06/22 04:14, 3月前 , 11F
就有了。照條文做就是
06/22 04:14, 11F

06/22 14:41, 3月前 , 12F
付錢闖看看啊 成功再來回報xD
06/22 14:41, 12F

06/22 18:27, 3月前 , 13F
對於有綠卡的人來說,拖到11月才回來確實很晚
06/22 18:27, 13F

06/24 01:09, 3月前 , 14F
我還記得當年我改機票提前到1/25回美國咧
06/24 01:09, 14F

06/24 22:33, 3月前 , 15F
謝謝D大的解釋 我會申請看看 希望闖關成功!
06/24 22:33, 15F

06/25 21:28, 3月前 , 16F
我有離開快一年~但我一樣是遠距工作,我面試提供了工作
06/25 21:28, 16F

06/25 21:30, 3月前 , 17F
證明,電信費用帳單,房屋網路水電帳單等等這類資料
06/25 21:30, 17F

06/25 21:31, 3月前 , 18F
面試官當下說會再review這些資料~然後之後就通知過了
06/25 21:31, 18F

06/25 21:32, 3月前 , 19F
面試官當下是完全沒有多問我啥問題就是了
06/25 21:32, 19F

06/26 06:34, 3月前 , 20F
Good DP.
06/26 06:34, 20F
文章代碼(AID): #1cTBXe__ (Immi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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