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健康保險投保資格改為在國內逗留3個月以上

看板Korea (韓國)作者 (pf775)時間17年前 (2008/12/10 22: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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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g5.yonhapnews.co.kr:83/gate/big5/chinese.yonhapnews.co.kr/allheadlines /2008/12/09/0200000000ACK20081209001500881.HTML 2008/12/09 13:50 KST 外國人健康保險投保資格改為在國內逗留3個月以上 韓聯社首爾12月9日電 引發與普通投保者的平衡性爭議的旅外同胞健康保險投保資格,將 從現行的“繳納一個月保險費用”還原至去年的“在國內居住3個月以上”。 政府9日舉行國務會議,表決通過了包括上述內容的《國民健康保險法施行令修改案》。 修改案明確規定,旅外同胞和外國人在國內居住3個月以上,才能獲得健康保險地區投保 資格,但如果是留學、就業等可以肯定在國內逗留三個月以上的情況,只需按現行的規定 繳納一個月保險費用即可加入健康保險。 有關方面曾指出,旅外同胞只需繳納一個月的保險費用,就可以享受健康保險的優惠,從 而使國內醫療機構就診人數大增,導致健康保險財政惡化。(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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