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認識馬來西亞「僑生」的第一堂課
※ 引述《carrotoast (狗日)》之銘言:
: ※ 引述《ellaQ ()》之銘言:
: : 本來不想回的, 不過還是手癢了 :P
: : 我想我終於明白原作對'文化'的定義了.
: : 原作的文化, 我覺得是指非常具體的'文化活動',
: : 比如說我們一年裡面到寫了幾本書, 演出了幾齣舞台劇.
: : 創造這些東西的人不能被歸為'文化'的一部分,
: : 因為他們是人材, 和文化無關.
: : 至少我是這麼了解原作的意思的.
: 我是針對你所說的"國外有很多大馬人才,所以大馬很有文化"這樣的邏輯提出質疑
: 兩者根本沒什麼關係
: 至於藝文創作,當然需要人才,不過這和我上述的反駁沒甚關係
反正暑假閒著也是閒著, 我就來練習打字吧.
我不是想筆戰, 只是覺得這串討論蠻有趣的, 就來互相討論一下.
既然原作喜歡講邏輯, 我們就來談邏輯吧.
首先, 我不認為我上面的話有矛盾,
我認為人是最重要的文化資產,
原作所舉出的所謂文化的例子, 都必須由人來創造,
如果像你所說, 創造文藝活動的人不能算文化的一部分,
馬來西亞文藝人一出國就不能代表馬來西亞的文化,
那你就不需要再繼續往下看了
(因為我們對文化的定義不同, 討論下去也許不會有交集 :)).
我只舉了一些比較有名的藝術工作者,是希望能方便討論,
並不代表全馬來西亞就只有這些人.
話說回來, 因為某些人在國外發光發熱, 就代表我們沒文化了嗎?
歐洲這麼多籃球好手, 去到了NBA才被我們認識,
我們就能說歐洲沒有籃球, 籃球聯賽, 或者懂得看籃球的人嗎?
他們大可在歐洲繼續打下去, 一樣可以在那裡揚名立萬,
但他們選擇挑戰另一個舞台, 不代表他們在歐洲混不下去.
所以說大馬人往海外發展, 可以歸納說大馬沒有文化, 是邏輯上的錯誤.
: : 雖然我贊同馬來西亞的文藝活動的確不像台灣那麼豐富,
: : 但如果用文化活動的多少來量化文化的豐富與否,
: : 似乎不是一個很好的方法.
: : 大馬的中文電視/電影, 都還在起步的階段,
: : 不能說之前都沒有人有能力弄這些東西,
: : 只能說其它因素讓我們現在才開始發展這方面的東西.
: : 我想這是原作的意思吧...沒看到具體的東西就代表沒有,
: 我再自我修正一下,把一般人所謂的某某國家「很有文化」的意思試圖講清楚
如果你一直修正, 那麼我也無能為力了.
因為你讓我感覺只要你的邏輯被糾正, 你就開始修正你的定義,
那我們要怎麼和你討論呢?
: 這裡的文化當然指的不是生活方式,因為如果是生活方式的話
: 那全世界每一個國家都非常有文化了,對我們所要做的比較沒有任何幫助
: 我所指的文化可能可以分成兩個層次,一個是比較「高階」的文化生產
: (之所以「高階」,因為通常只有中產階級或以上才有能力消費得起)
生產是生產, 消費是消費.
能不能畫出一幅好畫和你是不是'高階'沒有絕對的關係.
台灣沒人畫得出像畢加索那種影響力那麼巨大的畫, 但絕對有人買得起.
台灣也許造不出另一個李雲迪 (我又再舉一個大家比較瞭解的例子),
但絕對有人買得起票.
所以台灣即使沒有'生產', 也能有'消費'.
當然, 原作也許會說至少台灣人有參與這些活動啊!
至少因為有這種活動, 台灣人就比大馬人有文化了.
但附庸風雅的人, 也能去聽音樂會, 買好畫, 不代表他就有文化了.
(注:並不是說台灣人都是附庸風雅, 只是想強調這種邏輯不通).
: 比如文學、藝術、表演、舞台劇等的創作
: 另一種是比較通俗的文化,比如流行歌曲、電視劇、電影和娛樂節目等
: 馬來西亞華社(注意,只指華社)在上述兩種不同的文化生產活動幾乎都交白卷
: 我提到的文化生產活動不等同於表演活動(這太狹隘了)
: 當然,華社也不至於可憐到連一個文化生產者都沒有
: 但人數不多,而且成就非常有限,品質也不夠,更不要說對國外有什麼影響力
: 所以馬來西亞華人本身寧願喝別人奶水,也懶得給自家人捧場
: 其他國家當然也有類似的情況,包括台灣,但是大馬華社的情況尤其嚴重
: 你所舉的例子,比如Astro歌唱比賽、廿四節令鼓等都是很好的例子
: 只可惜這些例子少得可憐,就整體的文化景觀而言
: 這些特例只佔整個文化版圖之中非常非常少的比例
請問'多'和'少'是如何定義的呢?
如果以全世界來看, 馬來西亞應該有全世界最多的廿四節令鼓隊, 那我們是'多'.
如果以西藏民族舞蹈來說, 我們沒有, 那我們是'少'.
: 簡單來說,如果列一張表,一邊是大馬華社,一邊是台灣
: 你覺得台灣的成績單列下來會比大馬華社長多少倍呢?
這是另一個邏輯上的謬誤.
凡事都是相對的, 不能說馬來西亞的文化活動比台灣少,
就代表馬來西亞沒有文化.
那今天如果我用威尼斯來和台灣比, 台灣被比下去了,
那就代表台灣沒有文化了嗎?
: 也不妨列舉看看大馬華社目前在上述兩種不同的文化生產方面有什麼代表作?
那請問台灣有哪些代表作呢?
就如你前面所說, '人'都不能算,
(大概連這些人創造出來的東西也不能算吧).
我再拿你舉的例子去問一下我的外國同學, 看他們清不清楚.
如果是雲門舞集, 是林懷民老師的心血,
林懷民老師是人, 他充其量只能算人材, 和藝術無關,
所以他的東西不能算是藝術.
: 不過以上所講的其實都不是我的重點
: 我的重點是想要指出大馬社會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即社會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 讓華社人才一直沒有施展天分的舞台,紛紛往外跑
套用原作的語氣, 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和文化無關, 兩者根本沒關係.
台灣原住民即使沒有受到最公平的對待, 不代表他們就沒有文化.
: : 但文化又是那麼抽象的東西.
: : 如果娛樂節目也算文化的一部分 (如原作所說),
: : 我上一次回國, 也在Astro的某些台看到我們自己創作的一些節目.
: : 我們雖然沒有超級星光大道, 但是有那個什麼Astro新秀大賽的,
: : (不好意思, 很多年沒回國了, 不記得正確的名字),
: : 張棟樑應該是從那個比賽出來的.
: : 很高興這裡的版友提供了不少馬來西亞人在國內外文藝方面的發展,
: : 最後讓我說一個親身體驗的故事吧,
: : 這是大馬華人文化的存在, 影響別人的證據 (原作說我們的文化不能影響別人).
: : 上個月去紐約市的中國城逛,
: : 結果在某一家店面的電視上看到我們最熟悉的四千金, 聽到了她們的歌聲 XD
: : 就在美國, 在這麼遙遠的國度, 看到了四千金.
: : 我記得我在台灣也看過.
: : 從我第一次看到她們的時候, 我也許從來沒有想過,
: : 有一天我們這麼'神氣'+'驕傲'的跟身邊的朋友說:看! 她們是馬來西亞人喔!
: : 我前陣子也在某家美國書局看到一位馬來西亞人 (在新加坡長大唸書),
: : 寫的一本關於二次大戰的書.
: : 我想原作也許本身對馬來西亞華人文化的發展也沒有非常透徹的了解,
: : 我們有二十四節令鼓, 有在所謂的'世界大賽'得冠的舞獅, etc
: : 這算是我們獨有的吧.
: : 很多版友也可以提出不少馬來西亞人在國內外文化藝術領域的成就,
: : 大家就互相討論, 一起學習吧 :)
其實說到底, 我瞭解原作想要表達什麼,
我不想陷入口舌之爭, 只是希望能說明一下自己的看法,
也希望不會抹殺掉原作的善意.
我的結論是: 大馬華界不是文化沙漠.
如原作所說, 即使我們的'文化'在現階段規模小素質又差,
那身為大馬人的我們, 在批評的同時, 是不是也應該給予最多的鼓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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