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結婚 申請在台居留的問題??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暗夜)時間15年前 (2010/06/14 13:01),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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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irosa (暗夜)》之銘言: : ※ 引述《kentpo (kentpo)》之銘言: : : 大家好, : : 昨天終於把文件送交給駐馬台北辦事處了, : : 其中文件有 單身證明+良民證, : : 單身證明覆驗50令吉, : : 單身證明中文版覆驗100令吉, : : 良民證覆驗50令吉, : : 良民證中文版(官方可說至台灣覆驗即可), : : 另外還有申請停留單次簽證168令吉, : : 貴酸酸, : : 我想問的問題是, : : 辦事處人員跟我們提醒說, : : 若要依在台灣有戶籍之中華民國配偶, : : 就必須要有『經本處驗證之馬國結婚證登記證明正影本各一份』, : : 我是想說先在台灣辦理登記結婚就好, : : 馬國的登記想等日後再辦理(因為延遲費用不貴,機票到是很貴), : : 這樣我缺少馬國結婚登記, : : 我閃光可以依法停留在台灣工作嗎? : : 表達能力不好請各位多多見諒>"< : 工作問題,我不確定。 : 但是我記得就算依親也要四年才能拿工作證,才能工作。 : 這個可能要請你詢問看看勞委會。 : 依親部份,你可以詢問你戶籍地的移民署。 : 如果你們停留證是可以延期的停留證,就可以直接用良民證、 : 居留健檢和登記了的戶籍滕本可以直接申請居留證。 : 而居留證可以一直延期到你拿到身份證為止。 : 結婚補登記的部份,可以送馬來西亞友誼中心做送件 : 到香港馬來西亞使館做補登記 : 也可以至馬來西亞使館翻譯成英文版本 : 再拿到香港駐外單位(中華旅行社)去做英文版驗證 : 這樣你就有英文版的馬來西亞結婚證書 : 這樣就有台灣與馬來西亞的結婚證書就可以申請居留了。 ~~~~~我是分隔線~~~~~~ 對不起~我不該用據說的... 也不該弄的不清不楚的... 從居留證開始吧... 只要你登記完結婚,而且你的簽證是60天停留簽並且沒有加蓋不可延期的字樣 就可拿著戶籍滕本、居留健檢報告、白底彩色照片、對方護照、 繳過費的繳費帳單(證明居住地用) 準備3200元台幣(1000是居留證第一年的錢、2200是停留改居留的錢) 到居住地移民署服務站將停留改居留,不需要馬來西亞結婚證書 工作權問題,移民暑回覆只要申請到居留就有工作權,至於有些公司要求工作證。 可以拿居留證向勞委會申請工作證。 以上是我今天辦完結婚才知道確切的消息。 如果有錯請再指教吧~希望大家結婚都能順順利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7.90

06/14 13:53, , 1F
所以大大是沒有到馬國登記註冊?然後配偶拿到居留即可工作囉
06/14 13:53, 1F

06/14 13:53, , 2F
這消息對我來說真是太棒哩,今天剛回到台灣就看到此消息。
06/14 13:53, 2F

06/14 13:54, , 3F
感謝大大。
06/14 13:54, 3F

06/18 00:48, , 4F
嗯阿...居留證申請好了...今天拿到收據
06/18 00:48, 4F

06/18 00:49, , 5F
但是還是記得要補登記馬來西亞結婚
06/18 00:49, 5F

06/18 00:49, , 6F
如果飛馬來西亞太貴可以考慮飛香港...馬來西亞使館辦理
06/18 00:49, 6F
文章代碼(AID): #1C5RUo-E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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