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申請台灣停留簽證之理由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 無與倫比的美麗)時間12年前 (2013/09/08 03:10),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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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各位先進大家好! 有先爬過文跟精華區,不過大部分都年代久遠了,所以還是想跟大家確認一下! 【前情提要】 我女朋友是馬來西亞人,她去紐西蘭打工度假滿九個月準備返國, 中秋節回家團圓之後,總算要在十月初來台找我再續前緣了~耶比! 因為很久不見了,也有打算明年過年我去她們家正式拜訪之後回來登記結婚, 所以這次她十月初來,打算農曆年前再回馬來西亞,等我們家人過去提親。 【問題】 因為她這次來打算待上個100天!所以預計要申請停留簽證: http://www.boca.gov.tw/content?CuItem=1876&mp=1 其中資料有一個是「7.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請問這個以我們的狀況來說,要如何提出文件呢??? 因為我們其實也沒正式訂結婚,嚴格說起來也就是來台灣觀光拜訪朋友而已~ 另外,「4.財力證明」跟「5.行程表」這兩項, 請問曾經辦過的前輩們,是否有特別準備文件資料去申請呢? 以上,謝謝大家!!! -- Old man: In the church, they say to forgive. Creasy: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 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Man On Fir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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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純觀光只能逗留90天 2.財力證明去銀行列印即可和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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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VISA卡 3.行程表包括安排幾天旅行和住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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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辦理結婚那就可以超過100天,否則超過90天就繳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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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境,會留記錄。或建議第90天后出境再入境,香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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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Atef4b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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