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請台灣停留簽證之理由

看板Malaysia (馬來西亞)作者 (每天有三件快樂的事)時間12年前 (2013/09/12 22: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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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lappley ( 無與倫比的美麗)》之銘言: : 板上各位先進大家好! : 有先爬過文跟精華區,不過大部分都年代久遠了,所以還是想跟大家確認一下! : 【前情提要】 : 我女朋友是馬來西亞人,她去紐西蘭打工度假滿九個月準備返國, : 中秋節回家團圓之後,總算要在十月初來台找我再續前緣了~耶比! : 因為很久不見了,也有打算明年過年我去她們家正式拜訪之後回來登記結婚, : 所以這次她十月初來,打算農曆年前再回馬來西亞,等我們家人過去提親。 : 【問題】 : 因為她這次來打算待上個100天!所以預計要申請停留簽證: : http://www.boca.gov.tw/content?CuItem=1876&mp=1 : 其中資料有一個是「7.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 請問這個以我們的狀況來說,要如何提出文件呢??? : 因為我們其實也沒正式訂結婚,嚴格說起來也就是來台灣觀光拜訪朋友而已~ : 另外,「4.財力證明」跟「5.行程表」這兩項, : 請問曾經辦過的前輩們,是否有特別準備文件資料去申請呢? : 以上,謝謝大家!!! 年頭我拿依親簽證來臺灣找女朋友,60天可以延期2次共180天,不必出國,可以在移民署延期,你只需提供身份證及推薦信讓你女朋友在駐馬來西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簽證,費用馬幣168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219.1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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