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Summons for jury service
※ 引述《zzh (在USA的人參)》之銘言:
: 今天又收到一封superior court寄來的信。
: 已經是第二次了,是寄給一個跟我同姓不同名的人。
: 依照之前的文章說明,這種是你只要有駕照就會被選到。
: 可是我的駕照上的名字是正確的,所以我推定這應該不是我的。
: 但是他這樣一直寄我也很困擾,我該怎麼跟法院說沒有這個人?
: (上一次收到是六月份的duty summon)
: 我直接把信寄回去在信封上說明沒這個人可以嘛?
: 還是該怎麼寫比較好?
: p.s: 我沒拆封但是想辦法看了一下內容,上面寫的是notice-failure to appear
: 看起來好像有點嚴重啊!
真的會被搞瘋~~~
這個禮拜一已經把信丟回郵筒,上面也很清楚寫著:
"NO SUCH PERSON. RETURN TO SENDER."
結果今天又收到那一封信了.......真是無言.
原本的信原封不動被寄回來.
這到底是郵差沒注意,還是法院又把他寄回來?
我寫的很大,應該沒理由沒看到吧!
現在我又再法院地址旁邊加上了:
"PLEASE RETURN TO THIS ADDRESS THANK YOU"
打算再寄回去一次~
還是我乾脆用一個新的信封寄回去,各位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http://www.flickr.com/photos/8121958@N08/280946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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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21.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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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zzh 來自: 76.21.41.10 (08/3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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