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不要借別人會員卡 除非講好遺失後賠償
看板Singapore (新加坡)作者GreenApple (...)時間12年前 (2014/05/23 00:17)推噓10(11推 1噓 24→)留言36則, 12人參與討論串3/5 (看更多)
真的很不好意思,我就是原PO說的那個人...
原PO從新加坡回來後,在板上販售剩下的新幣跟EZLINK卡,
並順便出借小ck會員卡給購買者,
沒想到這個好心的舉動,變成我跟他的夢饜。
錢包丟掉後,現金,信用卡,房卡,EZLINK也一起掉了,
當天回飯店,我馬上跟原PO聯絡告知弄丟卡片的事情
自己辦一張給原PO似乎最簡單,但對於當時的我來說,剩下的現金很珍貴,
加上皮包不見剛損失一筆錢,完全沒心情shopping
於是我在貴版PO文徵求別人的會員卡。
不過今天跟原PO討論到使用他人會員卡的問題後,
原PO希望能還屬於"他的名字"的會員卡
鑒於台灣無法重辦,最後也只能談到賠償了。
我當下的確是覺得這樣也好,補卡的金額是10新幣,
可能再加上一些補償費用,大約40~50新幣吧。
(交通費,電話費,補卡費,跟順便辦卡的時間成本)
沒想到對方一開口就要求"250新幣" (我一瞬間已為原PO寫錯幣值....)
當下我也有點生氣了,才會跟原PO展開爭辯,
最後一氣之下就說了"20新幣 take it or not"
之後對方就無回應了....
對原PO真的感到很抱歉,
我可以理解重辦是多麼麻煩,沒卡片借親友去新加坡也很討厭
20元新幣可能原PO覺得補償太少了,我也願意再加
但是250新幣 我真的覺得太多了.....
還是對原PO非常抱歉,還是希望和原PO可以討論出一個合理的賠償方式。
謝謝大家的時間。
※ 引述《x0617 (x0617)》之銘言:
: 用了這麼驚悚的標題,實在是因為最近氣憤難平
: 除了不要借別人卡片以外,希望要跟別人借的人也能想好若不慎遺失該怎麼辦
: 五月初才出發去新加坡玩,原本想上網借小CK會員卡,未果
: 結果在當地也消費到可以辦會員卡的金額了!
: 興高采烈地回來想說下次可以盡情使用
: 憑著互助的精神,想說之前都沒借到,
: 可以感受其他網友徵求卡片的心情,就出借了卡片
: 事情並不是我想的這麼單純,世界上也不會都是跟你一樣好心的人
: 我新辦的會員卡才不到半個月就被借的人弄丟了!
: 在一直以來的溝通過程中,我不想完全否定或帶有情緒性的偏頗謾罵,
: 不管他做了甚麼努力,結論就是沒有幫我辦回一張或補發一張卡片,
: 於是講到了賠償這一步
: 辦小CK會員卡需要消費250新幣,以匯率24計算,為台幣6000元,
: 也不能說我們沒有得到我買的商品,但我也是硬湊了一下才達到這個金額;
: 補辦卡片手續費/工本費新幣20元,以匯率24計算,台幣480元;
: 需本人至分店親辦,就以我這次去新加坡搭乘廉價航空的機票金額計算好了,
: 不去玩,就專程為了辦這個事情,我去程買2500左右,回程4500左右,總計台幣7000元;
: 這些都是我損失的權益,要求賠償有錯嗎?
: 對方說"這張卡在台灣又用不到,何來權益之說?"
: 權益這個東西,是一個抽象的概念,
: 會員身分是用我消費金額買來的,會員卡就是此身分的代表,
: 會員卡不是我的權益的具體象徵嗎?
: 這樣誰還敢好心借別人東西?
: 不能只想著要免費從別人那邊得到好處,卻不負自己應有的責任吧?
: 世界上有這麼爽的事?
: 是,我活該,我就是太笨了才會覺得可以相信人!
: 以後誰還說台灣人冷漠?大家都是為了自保!
: 我若此次重辦成功,絕對不會再借任何人,除非先付押金10000元在這邊!
: 有些事情我們覺得理所當然,卻不知道是自己痴人作夢,
: 覺得大家都是好好的上班族,也都受過相當的教育,水準與價值觀念應該差不了多少,
: 跟別人借東西就應該負起保管的責任,若不幸遺失了也該負起相當的賠償,
: 沒想到就讓我遇到一個負面的例子,
: 真是失望透頂!
: 除了繼續向對方溝通,與向小CK官方詢問以外,
: 我一定還會訴請用公權力的方法來裁決此事件後續的賠償辦法!
: 辛酸血淚史跟大家分享...
: 最後,希望大家旅遊愉快,財務平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68.207.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ingapore/M.1400775471.A.E66.html
※ 編輯: GreenApple (219.68.207.60), 05/23/2014 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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