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美國學生簽證念完書回國後......
持有美國學生簽證到美國念完課程回到台灣後
簽證尚未過期,想再去美國念另外的課程
以前所聽到的是
只要簽證尚未過期
並取得新的 I-20
就可以直接去美國
不過現在在美國在台協會網站上的說明看到多了一段說明
http://www.ait.org.tw/zh/visa/niv/NIVE02-2-ReturnStudents.asp
離開美國已超過五個月的學生,即使目前持有的簽證表面上顯示有效,
在返回美國就讀以前都必須取得一個新的簽證。申請新的F-1或M-1簽證
時,這些學生必須先向學校取得一份新的I-20或向學校確認之前的I-20
仍然有效並且登錄在SEVIS系統裏的資料是有效的。
那這是表示現在只要返國超過五個月
就不能再使用原本的學生簽證去美國了吧?
不知道最近是否有人有實際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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