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護照遺失但已來不及重辦美簽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4/9熱舞成發在新體!!)時間16年前 (2010/02/19 14:5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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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 今天早上接到捷運局電話 護照找到了= =... 但是我到警局報案已經超過兩天 所以應該也來不及撤銷了 不過我已經有做好改機票和確定面試時間還有三月的選擇 而且原本護照就剩一年時間了 所以重辦護照是可以接受的 我想要問的是 請問我裡面剛辦好的加拿大簽證和還有四年的每簽也是一併作廢了嗎> <? 因為我看到精華區"作廢舊護照"之簽證美加都是可以合併使用的 但是不知道因為遺失而作廢算不算 如果還是可以用的話 找回的護照不是要繳回嗎? 那裡面的簽證該怎麼辦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0.157 ※ 編輯: Alcyonechris 來自: 59.121.10.157 (02/19 14:53)

02/19 15:02, , 1F
你可以e-mail給AIT及加辦事處詢問;很可能也被視為作廢
02/19 15:02, 1F
文章代碼(AID): #1BVZI_7C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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