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OPT到期前一個月出境(公司已申請H-1B)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天使何時微笑?)時間16年前 (2010/05/05 17: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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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ftyw (外鄉的遊子)》之銘言: : ※ 引述《pyalibi (......)》之銘言: : : 請教大家 : : 我的OPT在今年五月底到期 : : 但公司已經再幫我辦工作簽證H-1B : : H-1B在四月才開始申請~十月生效 : : 但我考慮在五月時請假回台灣兩個多禮拜 : : 請問這樣大概在五月中旬或者五月底之前入境有沒有風險? : : 需要跟公司拿employee verification一類的文件嗎? : : 感謝回答:) : 我想po的設想應該是 五月底以F1身分回來 : 持續工作到10月,境內轉換身份成為H-1B : 但是這個方法是不可行的 : 在4月申請H-1B的I-129上面有個選項 : 如需境內轉換需要填寫I-94號碼 : 所以當原po5月離境美國的時候,就代表放棄境內轉換 : 5月底原則上是回的來(簽證尚未過期),但是當OPT到期後就需要離境 : 到10月再以H1簽證身份再次進美國 不好意思借用這個case請問一下... 我跟原po的情況類似 但是有點詭異 我OPT在今年八月三號到期 H1在今年四月的時候已經申請(USCIS給的recipe上是寫四月七號收到) 但是我在三月底的時候被派離美國出差到台灣 四月十二號才回來 所以說我離境的時候H1還未申請 但返美的時候H1申請已經在pending且尚未通過 這樣的話 是不是代表我已經自動放棄境內轉換了呢? (我check過我的I-94 已經和申請H1時是不同一張了) 如果是的話 那在我OPT八月三號到期後 在十月一號H1生效前 我是不是也跟著喪失了OPT cap-gap extension呢? 於是就變成必須要在八月三號離開美國 前往台灣辦理H1簽證 然後在台灣等到十月一號以後才可以藉H1 visa身分回美國 請問是這樣嗎? 還是說我依舊有cap-gap extension 只是必須在十月一號前回台辦好H1 visa再回美國 才能擁有合法工作身分呢? 不好意思因為在網路上搜尋一整晚 沒有找到類似我的情況 所以只好po文來請教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161.1.148
文章代碼(AID): #1BuJHJD6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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