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CPT 申請時間上的問題
大家好~
目前在找工作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問題,還請各位提供一些意見!
1. 現在我仍是F1,預計年底畢業,也打算申請OPT,
如果EAD上面填2/15/2011開始、並且有找到工作,
OPT應該是就在2/15/2012就到期了吧?
那麼應該在什麼時候申請H1B,才不會有身份銜接的問題呢?
2. 一直以來我都是Full-time的學生,但若我在今年Fall註冊Degree Only,
是否還能申請OPT? 若是可以,要什麼時候開始才能申請OPT呢?
(假設Degree Only結束日期是10/16,我是不是現在就可以申請OPT,
因為等於是在completion 90天內申請?)
3. 由於我論文已經口試完畢,只差還沒有deposit到學校那邊,
在這種情況之下,還能夠申請CPT嗎? 該用什麼理由?
4. 以上問題都是來自於公司說我能馬上上班就可以僱用我,
所以應該如何解決我的身份問題會比較恰當呢?
或是我就應該按照辦OPT的程序走、再找其他工作機會?
5. 有想過一個方法,但這個方法不知道是不是違法的,
而且有點對不起我現在的打工老闆跟同事(在校內有打工)。
我問過ISS,如果一個月reimbursement沒有超過$700,
就可以算是non-paid;
打工的辦公室有說過因為我只剩下三學分要修,
所以可以填個表(Load Reduce之類的),然後funding繼續給;
這樣一來,只要確定我可以遠距修課,我就可以跟目前打工的地方請長假,
大概請三個月吧! 然後去公司上班。 (我的假積的相當多!)
但就像我說的,不知道這個違不違法,而且請長假對老闆跟同事也不公平,
縱使我可以遠距上班... 老闆也信任我一定可以遠距上班...Orz...
但總覺得這條路會給老闆跟同事帶來相當多的麻煩!
不過如果我只是去見習一個月或是三個禮拜,而且只有車馬費跟住宿費補助,
並無薪水上的往來,這條路是否行得通呢 (是否違法)?
PS. 因為目前打工地方的專案進度是我在掌握比較多,
所以我確定離開一個月是不會有問題的,今年最重要的幾個專案都已完成,
剩下的專案都是依樣畫葫蘆而已,畢竟我跟同事都做很久了,
進度跟內容上的掌握對我們來說都是駕輕就熟。
文章很長,還感謝大家看完~
以上問題,再次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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