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J-1兩年條款會影響取得H-4嗎?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陳揚和)時間14年前 (2011/12/23 04:3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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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最近看到 J1好像有可以提出綠卡的申請 但申請後轉換前要辦理waiver 或等期滿 如果是真的 就可以早提出申請 等waiver 或兩年到其實轉換身份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確定一下 ※ 引述《amyc52 (...)》之銘言: : 我當初的J-1有two-year rule : 回台灣後,住在台灣的時間前前後後加起來是一年又七個月 : 請問: : 1.若誠實告知未住滿兩年,能申請H-4嗎? : 明文規定未住滿兩年不能申請H簽證,但是配偶H-4不能工作,應該是不在H類之內 : 所以想問H-4能成功嗎? : 2.若不影響H-4,有必要告知嗎? : DS-160上問到是否有two-year rule卻未住滿,我知道要據實以報, : 但怕寫了簽證拿不到。 : 3.住滿兩年後,要如何證明? : 我出入台灣的次數頻繁,護照上的章非常雜亂,我想用條列式寫出來 : 有沒有除了護照以外的方法來證明? : 麻煩有經驗的人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9.105.96.139

12/23 05:30, , 1F
這不是新聞,爬個文就會看到網友的資訊分享,不需要確認
12/23 05:30, 1F
文章代碼(AID): #1EyvLn0r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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