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灣] 持觀光visa入美找工作的最大可能性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Savannah)時間13年前 (2013/06/01 20:58),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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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YC (靜心)》之銘言: : 我去年10月因為OPT 到期,所以搬回台灣 : 想請問現在還能申請免簽去美國嗎?(我是要去找工作的) 先鞭一下你沒爬文,你的問題可以說是月經文了。 : 就我所知只有三個月,想請問,可以申請半年簽證嗎(要面試才行?) 可以,到 AIT申請 B-1/B-2簽證,並且要準備好為何捨ESTA就 B-1/B-2的理由。 你不能說是去找工作,因為 B-1/B-2不能工作。 : 或有可能能在美國境內延長停留時間? B-1/B-2獲准之後入境美國,之後快到期時後遞出 I-539申請延長,在審查期間 都可以合法待在美國,但是一出境就失敗。 : 因為我正在想,用什麼方法才能增加停留美國的時間,或是不是連 : 辦免簽都很難被批准......? 用 B-1/B-2去找工作不是不行,不是正途所以只能做不能說。 : 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7.253.1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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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謝謝妳的熱心回覆 不好意思 我太焦慮低潮了 貼文前有爬 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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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1 21:02, , 2F
沒幾篇 很謝謝妳花時間詳細解說 減少我不少的焦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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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00:26, , 3F
要和台灣有強大的關聯,辦B簽才容易過;所以請準備充足再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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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可以請你舉例怎樣才叫和台灣有強大關聯嗎?所以我不能給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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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私人理由是嗎?我本來想好理由了,但和台灣這個國家無關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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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說在台灣有穩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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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必須說服簽證官ESTA的90天不夠用,然後一定會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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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 13:33, , 8F
謝謝樓上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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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1:04, , 9F
你面試時以觀光簽去,很少人敢請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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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gV0Cyp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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