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 J1 兩年條款 居住台美以外國家

看板VISA (簽證)作者 (永和藤木直人)時間12年前 (2013/08/17 11:17),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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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kb49 (永和藤木直人)》之銘言: : 標題: [北美] J1 兩年條款 居住台美以外國家 : 時間: Tue Aug 13 13:38:29 2013 : : : J1 visa 如果有 subject to 兩年條款 : 請問這兩年一定要回原國家居住 (即台灣) : 還是在美國以外其他國家待滿兩年也算呢?如歐洲國家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71.202.154.119 : → benck:一定要台灣 08/13 19:49 抱歉回了自己的文 想補充一下問題 一定要台灣的意思是說 假設我在歐洲待了兩年期滿後 假設屆時要申請美國簽證如 H1B 會無法申請? 一定要待在台灣兩年之後才可以 waive 掉 J1 的兩年條款? 美國簽證單位怎麼知道你待在台灣還是別的地方 還是兩年以後要向台灣政府申請 no objection lett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202.154.119

08/18 13:44, , 1F
簽證官有注意的話他就會叫你申請台灣的出入境資料
08/18 13:44, 1F

08/18 13:44, , 2F
屆時發現你明知故隱瞞的話...可能以後就沒得去美國了
08/18 13:44, 2F

08/18 13:45, , 3F
如果你真的不滿兩年的話可以用你說的方法申請看看
08/18 13:45, 3F

08/18 13:45, , 4F
不論如何都不要想隱瞞或欺騙美國簽證或移民官
08/18 13:45, 4F

08/19 08:57, , 5F
我面試時簽證官有看我的入境章,所以知道結束後何時回台灣
08/19 08:57, 5F

08/19 08:58, , 6F
而且他確實有問我說,你回來後有在台灣待兩年嗎,我回答有
08/19 08:58, 6F
文章代碼(AID): #1I3kjOb2 (V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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