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J1 wavier (已爬文)
板上各位大家好
小弟目前是博士生情況是這樣的
去年拿了國科會計畫到美國來做research scholar
由於小有成果,所以美國老闆希望我多留半年把計畫做完(他付給我半年的錢),
因此我也延長了半年的J1
由於8月後要回台灣趕畢業,畢業後也很大可能會到美國工作
所以這時候發現需要將J1給waiver
查了一下需要
國內派遣單位證明函(證明已確無權利義務) 但由於我延長的後半年有領美國學校的錢
1. 所以我需要附上美國學校的證明函嗎?(證明已確無權利義務)
2. 有關於有效期限半年的問題 我的新的DS-2019 到8/1/2014 就到期了,
我現在還能申請waiver嗎?
先謝謝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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